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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的冯女士向温州二三里反映,自己在一场官司中聘请了律师,却被律师骗了,最后官司没打赢不说,律师骗走了自己15000元钱。冯女士所说的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花万元聘请律师,上诉却被法院驳回,当事人质疑律师骗钱
11月28日,冯女士联系到温州二三里,她称,自己在网上开了一家网店,请了一个代运营的,但因为对方造假迫使网店无法正常经营。双方有了冲突后,走上了司法途径,通过打官司解决问题。
冯女士表示,为了打官司,她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了德恒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李某某,经过协商,双发达成协议,李某某作为冯女士的代理律师,出面打官司。
据冯女士回忆,在去年12月份左右,她和李某某面谈后提供给了对方资料,李某某看过资料后表示可以帮其追要回7-8万元。双方也因此商议了此次律师代理费用,约定律师代理费为10000万及5000元的交通费。
“因为是第二次开庭,开庭的地方也不在温州本地,来回的成本又很高。但因为他(李某某)说是能帮忙要回来7、8万元的损失钱,所以我们也就答应了,并在第二天的时候签订了合同。”冯女士说,但双方并未将律师李某某承诺的能要回7、8万元的事情写到合同里,这个只是都是双方口头协定好的。
冯女士还称,在开庭前,她多次联系李某某,表示自己开的网店,很多证据都是在网店上的,而网店被关闭后,取证就很难了。“他(李某某)一直拖着,直到我们网店页面无法打开了,他都没把证据取完。”冯女士说,因为李某某的拖延,有的证据无法获得了,最后导致他们提起的上诉也被法院驳回了。
最令冯女士气愤的是,因为冯女士和代运营商的纠纷,她并未支付其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在案件审理时,法院法官也表示,如果她能搜集到充足的证据,最后可以让律师和对方协商少给代运营一部分钱,可在判决时判处。冯女士说,李某某并未去找对方协商,而在判决书下来时,判她需给代运营支付28000元,并未将损失挽回。
“他为了多要5000元差旅费,疫情期间本可以线上开庭的事,却硬是让我们去宁波开庭。不仅问我们多要打车费,还威胁我们‘多个朋友比多个仇人好’。”冯女士说,她感觉李某某一直是在骗人的,就这样骗了她1.5万元。
为此,冯女士联系了李某某所在的德恒律师事务所及温州市律师协会,但双方均对此事没有任何的回复和处理。
律师:并未承诺一定会追回钱财,也已退还所花差旅费
12月1日,温州二三里联系了德恒律师事务所,但对方表示,她只是负责前台接待,并不清楚此事,而对方也不愿提供该事务所负责人联系方式。
1日上午,温州二三里联系到了李某某,李某某就冯女士反映的问题解释到,他当时在接手这个案件时是和对方说的有一定的几率,并没有承诺说一定能追回7、8万元。而对于开庭的事情,法院的传票都是线下开庭。
“法院的意思是要么不开庭,要么就线下开庭。对于证据的问题,我也是早早的固定好了,是电子版的,只是没有及时的整理。后来因疫情问题没法整理,但在法院举证期限到期前,我是将所有证据都提交法院了,所有都是按照法律规定来做的。”李某某说,至于此次开庭为什么会上诉败诉,一方面,在接案时,他早已表明该案难度很大,只能试一试,当时对方也都同意试一试的,而且,双方也签署了《风险告知书》。他还认为是法官对当事人他们合同的理解问题,因为冯女士和代运营之间签订的合同约定都不是很明确的。
对于冯女士说她被骗了15000元,李某某表示,因为开庭地点在宁波,双方在交谈后,报价为1万元律师费,5000元差旅费,并表示差旅费为预收,案件办结时结算,多退少补。
2020年6月3日,法院发布了电子版的判决书,李某某查看后发现二审是被驳回的,他及时将结果反馈给冯女士一方。“办案过程,我也是尽职尽责,结果不如意,也不是律师能决定的。”
李某某表示,此次案件过程中,经他计算后,差旅费花费了1006元,剩余3994元,他在6月8日,通过网上转账形式将剩余的3994元钱转给了冯女士的老公。而冯女士在网上多次发布此事存在争议后,他在当月10日,将花费了的1006元也退还给了其老公。
但因为冯女士一直将此事通过网络进行发布,李某某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领导也特别重视此事,李某某表示,领导多次找过他,也希望他能尽快处理好此事。
退还所收1.5万元律师费及差旅费,双方已达成协议
12月2日,温州二三里联系到温州市司法局律公办,其办公人员表示,冯女士之前电话咨询过他们,他们希望对方可以提供相关的材料,但此后一直没有收到其提供材料,因此此事也一直在等冯女士的消息。
2日,李某某联系到温州二三里,表示,他已和冯女士方达成了协议,李某某退还冯女士的1万元律师费(5千元差旅费已退),冯女士删除自己发布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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