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网友在瑞安论坛上发帖:
事情是这样的,2020年11月27号晚5点13分,我和我朋友五个人去海底捞吃晚饭,这时的我们万万想不到一顿普通的火锅会导致后面惨烈的发展。
吃完当天晚上我一个朋友就有拉肚子了,但是她没在意,以为就是吃坏了。
28号才是重头戏,一大早,我们开始肚子痛并且腹泻,吃了早餐的一位直接开始呕吐,事情开始严重起来,到了下午,呕吐和腹痛腹泻已经变成了家常便饭。
我那时候还没有开始发热,到晚上我量了体温,已经显示39.3了,其他四位有两位体温都在39度左右,甚至一度接近40度,另外两位除了没有发热但其他症状都有。
量好体温后我爸就带我去最近的卫生院被拒收了,因为今年的疫情原因发热只有瑞祥可以接收,其他诊所医院没有这个权限,但是去瑞祥必须进行核酸检测,这个报告需要等六个小时,当时已经七点多了,我们就就近去了云江中医院,值班医生诊断后我们是急性胃肠炎,开了单子打针先让我们退烧,开了药。
29号一早,因为打了针吃了退烧药,身体体温有所下降,维持在37-38度,但是呕吐腹泻腹痛还在。
一天一夜没有休息好让我的精神状态非常差,所以我们大早上赶去了人民医院瑞祥分院发热门诊。
医生给我们开单做了一系列血常规、食源性检测、核酸检测各种检查,但是报告没有那么快出,给我们开了药。
30日,海底捞经理联系到我们拉了微信群,但当我们说出我们只是让对方赔偿就餐费用和医疗费用时,并没有其他无理的要求,但是对方一直在打官腔并且推卸我们是吃他们家的火锅造成这样后果的责任,并且拒绝赔偿就餐费用。
活了二十几年了,也吃了不少火锅,重庆的火锅都没让我一个外地人进医院,你一个当地的海底捞却让我直接急性胃肠炎,这让我觉得他们家解决问题并不真诚,口口声声说真诚待客,但是说出的话却让人觉得敷衍。
网友有话说
@唐僧取经:不好说呀,打官司也得讲证据,这个东西应该直接走法律途径,争论肯定是没有用的
@︶ㄣE翼:害怕。。。准备周日全家去消费的
@夕阳下的橄榄树:12315吧,关键是第二天应该就要告诉商家
@想多了呢:应该还有其他人也中招的可能
@crazyman330335:感谢老天咯,还好没因为吃海底捞进过医院
@Annasuu:哇靠!!这么巧!! 我们27号晚上6点多也去吃了!也腹泻发烧!但是没联想海底捞 你这么一说 我们应该像集体中毒
有网友认为,实际上应该不是商家不愿意赔偿,而是取证很难 ,如何证明是因为吃了这家东西导致你们这样的情况? 这个太难断定,毕竟都离开那个店,回家又经历了那么多天的时间。如果当场在店里吃,发作,那还好判断。估计站在商家的角度是担心碰瓷的吧。 针对该网友的想法,楼主做出回复:你可能没看清楚,我们是吃了晚饭后就没有进食了,当晚就有人拉肚子了,我们第二天早上就发作了,并没有过了好几天。
巧的是, 有网友发现自己跟楼主 同一天在海底捞吃过火锅,也出现了相似症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