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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温州民民贷维权两年多】2018年7月,开始维权,历经6个多月,克服鹿城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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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9 22: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回顾温州民民贷维权两年多】2018年7月,开始维权,历经6个多月,克服鹿城金融办经侦阻扰,最终在2019年初予以立案,然而立案之后经侦与区部分领导赴通辽调研之后认为通辽资产变现难度较大成本较高,选择了放弃。鹿城经侦根本没有设立专案组,只找了一位身上有20多个案件的小年轻来应付我们的案件。每月公告敷衍了事,毫无进展。接着与检察院打太极,来回几个回合,在没有弄清资金来龙去脉后按领导意思初步确定这是非吸,还认为华丹等案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殊不知,至今资金回来不到5%,不知道哪位大领导瞎了眼说有什么立功表现。出借人严重怀疑背后的巨大黑势力保护伞。刑事案件一盘了之,刑事法官让我们以民事诉讼为主去追赃,但是民事诉讼进行时,鹿城法院又残忍地全盘予以驳回,理由它是P2P,他们不想惹麻烦。甚至有公务人员说,追赃挽损不是他们的工作。天啊,地啊,共产党民主天下,公职人员居然如此不作为。纵观全国各地,P2P平台追赃挽损,各地政府和公检法都不遗余力,而温州鹿城公检法给老百姓表演了一出互相推诿的好戏,历时两年多,造成我们巨大资产流失。民民所有出借人都将对不作为政府部门保留追责的权利,让这种笑话让世人都知道,促进法制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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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加油维权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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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鉴于“温商贷案”办案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出借资金去向查而不证,案件定性定罪不准,资产查封不实,数据公布如同挤牙膏,出借人请求撤换“温商贷案”专案组组长池胜海,理由如下:
5.特别是与案件密切相关的数据公布问题,池胜海顶着各方压力不予公布,出借人每去一次“矛调中心”经侦公布一点点,证明不是不可公布而是故意隐瞒;
      还有包庇郭、江、陈、李等下海、退休官员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犯罪行为等,足以说明池胜海作为专案组组长不能真实办案、影响追赃挽损已成办案的绊脚石,出借人有理由怀疑在处非办处理完合肥李山大楼内电子设备后,温商贷原始数据会不会被专案组修改,请求立即撤换温商贷专案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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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鉴于“温商贷案”办案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出借资金去向查而不证,案件定性定罪不准,资产查封不实,数据公布如同挤牙膏,出借人请求撤换“温商贷案”专案组组长池胜海,理由如下:
5.特别是与案件密切相关的数据公布问题,池胜海顶着各方压力不予公布,出借人每去一次“矛调中心”经侦公布一点点,证明不是不可公布而是故意隐瞒;
      还有包庇郭、江、陈、李等下海、退休官员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犯罪行为等,足以说明池胜海作为专案组组长不能真实办案、影响追赃挽损已成办案的绊脚石,出借人有理由怀疑在处非办处理完合肥李山大楼内电子设备后,温商贷原始数据会不会被专案组修改,请求立即撤换温商贷专案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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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30 09: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鉴于“温商贷案”办案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出借资金去向查而不证,案件定性定罪不准,资产查封不实,数据公布如同挤牙膏,出借人请求撤换“温商贷案”专案组组长池胜海,理由如下:
5.特别是与案件密切相关的数据公布问题,池胜海顶着各方压力不予公布,出借人每去一次“矛调中心”经侦公布一点点,证明不是不可公布而是故意隐瞒;
      还有包庇郭、江、陈、李等下海、退休官员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犯罪行为等,足以说明池胜海作为专案组组长不能真实办案、影响追赃挽损已成办案的绊脚石,出借人有理由怀疑在处非办处理完合肥李山大楼内电子设备后,温商贷原始数据会不会被专案组修改,请求立即撤换温商贷专案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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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1-30 10: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鉴于“温商贷案”办案过程不透明、不公开,出借资金去向查而不证,案件定性定罪不准,资产查封不实,数据公布如同挤牙膏,出借人请求撤换“温商贷案”专案组组长,理由如下:
3.“在水一方”的违法、“衣帽间”的挥霍、“古廊桥酒业”投资比例严重不符等,这些属于典型的集资诈骗罪特征,况且《回复意见》中也称发现有员工代持、转移、隐匿行为,却称担心检察院不支持而坚定“非吸罪”;
      还有包庇郭、江、陈、李等下海、退休官员在非法集资活动中犯罪行为等,足以说明专案组组长不能真实办案、影响追赃挽损已成办案的绊脚石,出借人有理由怀疑在处非办处理完合肥李山大楼内电子设备后,温商贷原始数据会不会被专案组修改,请求立即撤换温商贷专案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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