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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是犯罪行为
你知道吗?
收购赃物也是违法行为
千万不要天真地认为
只要不是自己偷来的就不算违法
收购赃物也是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11月4日9点50分,王某某跟往常一样在自己的废品站内进行废品分类,想着前段日子捡到的“便宜”,心里还觉得美滋滋的。可这快乐的时间并不长,当看见警察的那一刻,王某某的心一下子就凉了。
“你好,我是茶山派出所民警陈庆地,现因你与你妻子涉嫌掩盖、隐瞒犯罪所得,需要配合我们警方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王某某,还未来得及将手中的铜丝放入蛇皮袋,就与妻子一起被带上了警车。
9月30日至10月25日期间,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山根小镇”附近连续发生了四起电线偷盗案件,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民警陈庆地发现这四起案件的盗窃手法、偷盗时间均类似,经所领导研究决定:并案调查。经过两天的视频侦查,最终成功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张某、许某某。10月28日早上10时,两名嫌疑人在家中被抓获。经审讯,两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出一收购大量赃物的废品站。
王某某被依法审讯
坐在审讯室内的王某某说道:“我真的就是贪小便宜,我虽然有怀疑过他们的电线是偷的,但是我觉得犯法的是他们,我只要假装不知真相,只管收废品就是了。我是真的不知道,这样也是违法的。”
王某某妻子被依法审讯
可在另一间询问室的妻子却说道:“我知道他们是偷来的电线,因为有一回他们把东西拿来卖的时候,上面的皮衣没有剥干净,这一看就是全新的电线,但是他卖得便宜,我们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现王某某夫妻已被处以强制措施,没收其违法所得。
警方温馨提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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