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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温州市鹿城区政法委领导:
您好!
事起原由: 今年7月29日在鹿城区矛调中心原定公安局长接访,人没到,绣山派出所扣押我们温商贷出借人两名代表后,为解决温商贷出借人对数据公布核对方面的诉求,由鹿城区政法委组织召开的多部门会议解决数据问题。然而10月鹿城经侦公布的两组补充数据经过修正后仍然存在重大错误。其提取的平台数据经过多年,已无法保证数据的准确性,甚至错得相当离谱,这样公布的数据请问意义何在?
更让出借人愤怒的是,二次数据核对中所有债转线下的待收统一为0。既然平台已经立案,那这部份被债转线下的待收应该恢复到展期前的状态,应该公布没有在展期内下车的出借人在债转之前的待收数据。同样是平台数据,债转前的待收数据比其他经过多年的四组数据准确性更高,更有利于作为被害人退赔的依据。把债转线下待收公布为0究竟是什么意思?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如何提供符合事实真相的数据证据?
我们温商贷出借人的诉求:
强烈要求公布债转前待收数据,作为债转线下出借人的待收数据进行核对。否则对错误数据我们无法确认!
据了解,我们温商贷有的出借人在咨询数据核对平台待收为何为0的过程中 ,有被诱导确认的行为,还有被经侦发的短信胁迫确认的,并非自己的本意。这部分已确认的温商贷出借人非常后悔!还有温商贷出借人没看明白不小心点确认的。试想,哪个出借人会自愿承认自己在平台上的待收为0?
这些情况请鹿城区政法委领导能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妥善解决,不要辜负书记再三强调的“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嘱托!
我是温商贷出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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