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检察院“刑事专家”钱益奉副检察长恶意编造冤假刑事错案再次实名举报信
一、举报人:黄可逢,男,汉族,现年67岁,系泰顺县中医院返聘的主治医师,联系电话:15058768922。
二、被举报人:钱益奉,男,汉族,系泰顺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刑事副检察长。
三、举报请求:
依法追究被举报人钱益奉(副检察长)案件经办人,滥用职权,不认真严格审查,不实事求是,不依法办案,有意指使公安机关经办人员更改虚假事实证据,编造虚假刑事冤案的严重失职行为的法律责任与纪律责任。
四、实事经过和理由:
2019年11月23日下午3时左右,泰顺县筱村镇翁山社区永兴村华桐自然村村民翁学勤、翁士真二人,因琐事发生争执,翁士真的头部、面部被翁学勤打的头破血流,受伤非常严重,此案案发的当天下午6时左右,翁学勤、翁士真二人被筱村派出所民警柯德力带到派出所留置室至2019年11月24日上午,柯德力没有让翁士真去医院包扎和治疗。2019年11月24日上午,在民警柯德力主持下召集双方家属进行伤害赔偿。而翁学勤当即表示自己无任何受伤并自愿一次性赔偿给翁士真3000元人民币。翁士真老婆认为翁士真受伤严重,应该按医院实际发票来结算,翁士真立即将这3000元在筱村派出所当众人的面退还并交给翁学勤的朋友。最后,此案未调解成功,当天翁士真即赴县中医院住院治疗六天,翁学勤回家,说明翁学勤在11月23日双方互殴中没有任何伤情。案发后的十一天之内,翁学勤没有到任何医院治疗和检查,反之,在上述案发的第11天(即2019年12月3日),翁学勤去泰顺县人民医院作CT检查;CT检查提示左侧肋骨骨折三根,他的左侧肋骨骨折与翁士真无关,这其中有猫腻的。2019年12月17日又再次赴泰顺县人民医院CT检查,同样提示左侧肋骨骨折三根,泰顺县公安局法医鉴定提示为轻伤,于2020年1月17日泰顺县公安局对翁士真采取刑事拘留,并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020年1月31日翁士真被取保侯审,在2020年3月3日举报人将此案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举报反映,存在弄虚作假的事实,属于虚假冤案,迫于压力,县检察院退回县公安局重新侦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只做表面形式,根本没有认真细致负责的态度侦查,县公安局法制科同样以不负责任的态度对待本案,于2020年5月14日再次向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对翁士真采取刑事拘留,事后五个多月期间,县公安局只做表面形式,搪塞上级领导,最终的目的就是把翁士真冤假错案扮演成真戏。在习近平主席依法治国的今天,县公安局竟敢胆大包天集体性恶意制造冤假错案,其背后的靠山竟是泰顺县检察院分管“刑事专家”钱益奉副检察长(此案经办人),多次认定翁士真刑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构成刑事“犯罪”。为了进一步玩刑事游戏,被举报人于2020年6月24日,在泰顺县检察院举行刑事听证会,在听证会期间,与之前被举报人所作所为,与存在严重的徇私枉法、包庇之嫌疑的事实,其理由如下:
1 、钱益奉副检察长有意包庇和指使公安机关经办人员更改虚假事实依据,为了以假成真,原翁学勤向公安局提供的2019年11月23日肋骨部位红肿的图像上的证据,出现时间涂改把2020年划掉改成2019年拍的,证明翁学勤在2020年之后拍的照片,其目的是想佐证2019年11月23日晚在派出所拍的视频的真实情况,但“刑事专家”钱益奉在听证会上还问,此证在卷宗第几面。
钱益奉副检察长明知办案程序严重违法,不认真审查,听之任之,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依法办案。柯德力办案程序严重违法,其在办理翁士真的刑事的案件全程包括审讯、做笔录只有柯德力一个人办案,仍在审讯笔录中代理其他的民警签名,这种办案程序严重违法,翁士真在被取保候审,应要财保或人保,而柯德力自己在取保候审的担保书上自己代村长翁同忠名字写上去,这也是严重的违法,但至今对柯德力未做任何的处理,太让人心寒。在全国开展司法队伍大整顿,这不是上级有政策,下级有对策吗?翁士真对温州专家的鉴定有异议不服,同时举报人也多次向钱益奉口头提出重新送省级做鉴定,钱益奉当时表示同意送去鉴定,实际上,钱益奉当面一套,背后一套,2、把举报人和当事人当猴耍,(有申请重新鉴定的申请报告、并有邮寄的凭证)
3 、泰顺县检察院邀请的普通骨科医师代表骨科专家在听证会上发言,其在发言期间,全程均用大概或与有可能的医学术语,作为翁学勤肋骨骨折的证据链说明,被举报人应该明知在刑事案件中有大概、可能、或者听说不能确定情形,不能作为确定事实的证据使用,不但不阻挠,反而还在听证总结会夸夸其谈给予总结和概括,认定翁学勤的伤症符合此案的逻辑变化,应以法医鉴定为依据。
4、在开刑事听证会期间,翁士真方朋友站起发言即被钱益奉阻止,但翁学勤方亲戚朋友可以任意发言(说明钱益奉明显袒护翁学勤方)。
5、举行听证会时,翁学勤方亲戚和朋友可以任意参加。但翁士真方亲戚和朋友均给予阻挡在外,后经力争才方可参加。(被举报人指派工作人员在检察院一楼大厅阻挡为证)。
6、在办理翁士真取保侯审时,民警柯德力自己在担保书上代签名担保人翁同忠,被举报人了解案情之后,敷衍翁士真套改取保侯审担保书,因此事举报人与被举报人在检察院大厅论理,被举报人迫于压力,次日,才把程序违法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发函至县公安局纠正。
7、钱益奉身为泰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是法律监督机关的执行者,还打击报复举报人,请听以下事实对话。举报人在2020年4月份上午7点40分左右(具体时间记不清)去中医院上班途中,在税务所边上遇见钱益奉。以下是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对话:
钱:翁士真与你的关系好不好?
我:不好
钱:不好,你又管闲事?
我:我作为一个公民,我是否有权监督?
钱:老黄,你太管闲事了。去年底不让翁士真取保候审,老子把翁士真交法院判掉,你去西天告佛去。这案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温州鉴定专家说他们到开庭时可以出庭作证。我:你是副检察长,你有权,你判就判吧!
钱:吃亏的是翁士真,倒霉的是你老黄。
我:在举报信中没有把你写进去
钱:谁把老子写进去,老子就把谁做掉、搞掉。
我:你是一个执法者、副检察长,在习近平主席领导下的今天,你胆大妄为,你和旧社会、国民党伪保长、土匪、黑社会的流氓打手有何区别?
被举报人钱益奉说了这番话,我感到非常的吃惊和惊讶,太让人匪夷所思。
8、钱益奉严重违反公检法三家独立办案的基本原则,在泰顺县检察院起诉批捕期间,钱益奉明确多次对我与另外一个人说,这个案件他已经与泰顺县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商量过。这个案件属特殊的案件,可以特殊情况办,钱说特殊情况是翁学勤的肋骨骨折是有属于不疼痛的特殊个案,有案例过。所以翁学勤在10天内不疼痛没有去医院检查和治疗,在10天之后疼痛才去医院检查,钱益奉讲的话与在2020年6月24日下午在听证会上与钱益奉邀请所谓的骨科专家讲的话完全不符合客观的事实逻辑,这位骨科专家是普通的骨科医生,他说有的人可能在骨折10天内不疼痛的,在10天以后才开始疼痛的谬论。钱益奉身为泰顺县检察院的“刑事专家”为什么不考虑一下人体受到骨折时是会有第二天至第5天发生疼痛的高潮,6天后开始逐渐减轻疼痛的自然规律及普遍现象。为什么一定要按特殊个案来定案呢?这其中一定有鬼,有猫腻,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是不是翁学勤及家属亲戚给钱益奉的好处???钱益奉这行为是滥用职权、欺压农民,太让人心寒!!
举报人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此案,多级、多次、多位政法委书记及公安厅厅长,公安局局长等领导批示,要求严查及严惩,迫于压力,柯德力及翁学勤承认制造冤假错案,于2020年6月6日,翁学勤、柯德力愿意一次性赔偿12万元人民币给翁士真了事(调解协议书及电话沟通录音为证)。
综上事实,被举报人身为县检察院分管刑事副检察长经办人,明知泰顺县公安局集体恶意编造刑事冤假错案,不但不依法监督纠正,反而对以虚假材料作为定案的主要依据,大玩刑事游戏。严重违反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和中政委(2013)2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纠正冤假错冤案若干意见》之规定,钱益奉的所作所为已超越法律底线,滥用职权,严重违反办案工作纪律,有意包庇和指使公安经办人员更改虚假事实证据,以假乱真,编造冤假错案,在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请求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对被举报人钱益奉严重促办,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违反纪律责任。
此致
举报人:黄可逢
2020年7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