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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权迫使溪南村支部党员学习的对象竟然是违法违纪黑户、违反中国共产党党规、欺骗组织入党的卢益龙,竟被镇党委作为先锋典型树立强制党员群众膜拜学习。
永嘉岩头镇党委溪南村党支部“党员”卢益龙多次违法违纪被行政部门处理过,其违反《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酒后驾驶被公安部门查处并通报,岩头镇党委纪委都帮其隐瞒而长期没立案,且至今没有处理违法违纪的卢益龙,应当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岩头镇党委、溪南村党支部通过违规违纪、不正当手段,隐瞒事实,欺骗党员大会将一个异地、户口不在本镇本村的卢益龙加入中国共产党。其行为违反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的工作细则】:
一,卢益龙户籍瓯北镇长岙,企业注册地三江商务区,从不在岩头镇生活。隐瞒户籍身份,违法行为。空降岩头镇入党,显然违规违纪动机不纯,也破坏了党员的纯洁性。
二,岩头镇党委、溪南村党支部违反党纪条例违规发展农村党员,人为制造基层组织混乱。未经法定程序直接提交党员大会,并受到党员大会集体抵制直至第一次不能成功通过,随后通过威逼利诱手段实施第二次党员大会勉强通过,连最起码的入党宣誓都没有,显然存在程序违规违纪。
三,一个长期以污染环境为代价违法生产电镀并连续多次被巨额罚款的环保顶级黑户,在户口所在地、企业所在地无法入党,居然在岩头镇采用非常规手段转身成党员身份,其行为已触犯党纪国法,应于追究责任。
四,十余年来长期不过党组织生活,仅在每次选举为利益过来几次,纯粹是利益交换。
曾有党委委员不理解这种非常行为,颇有微词好心提醒老板:前面公开力推的先锋是已经被立案查办对象,已经被县里领导狠批了拿下,现在又要树立违规违纪违法的黑户作为先锋,以后会不会难以收场啊?党委老板恬不知耻蛮横地说:一点点行政违法有什么关系?翻不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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