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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龙港市举行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项目集中签约仪式(第一期)。会上,8家职能单位将条件成熟的27项政府职能转移给符合条件、具备能力的22家社会主体承接(其中社会组织10家,院校1家,企事业单位11家),迈开龙港市“一张清单转职能”改革的第一步。
今年以来,龙港市积极推进“一张清单转职能”改革,加快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按照“政府可转移、社会力量可承接”的原则,探索实践多元化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目前,该市已制定《龙港市推进政务职能社会化转移工作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构建了以《工作方案》为核心,“职能转移”“购买服务”“承接组织”等3大指导目录为框架,“联席会议”“年度考评”“事后监管”“承接管理”等4项机制为保障的“1+3+4”制度体系,在政策、程序、方式上全力保障推动“一张清单转职能”改革落地。
据悉,根据“一张清单转职能”改革工作要求,龙港市加强职能转移工作的探索创新,扩大了职能转出主体和承接主体范围。转出主体的范围从政府工作部门扩大到党委工作机关、人大机关、政府工作部门、政协机关、法检机关、群团机关和龙港市直属事业单位。在承接主体上,取消社会组织作为承接主体的限定,引导、鼓励各类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其他经济组织等社会力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同时打破承接主体属地化限制,允许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在龙港依法依规承接转移职能。
在综合研判转出主体自身职能转变需求和社会力量可承接能力的基础上,龙港研究确定了可转移事项范围,编制形成《龙港市政务职能社会化转移事项目录》(第一批)。《目录》共涉及15家单位154项职能事项,这也是现阶段龙港职能转移的实施范围,同时,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目录》的动态调整。
下一步,龙港将继续加快改革步伐,围绕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推进更多条件成熟的职能转移事项落地实施,探索完善“小政府、大服务”治理新模式,努力打造县域“多元共治”的龙港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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