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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正值秋蟹上市,为进一步规范青蟹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突击检查农贸市场周边店铺,回看青蟹过度捆扎问题整治情况,查处2起青蟹过度捆绑销售行为。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详细询问进货渠道,查看相关票据,并现场对售卖的青蟹、梭子蟹等进行抽检称量。检查情况总体较好,但仍有经营者心存侥幸,销售过度捆绑的青蟹。
在河西桥一家店,经查,售卖80元/千克的青蟹,带绳的青蟹总重量5.47千克,绳子重量为1.32千克,绳子占比蟹绳总重24.1%;售卖60元/千克的青蟹,带绳的青蟹总重量3.263千克,绳子重量为0.738千克,绳子占比蟹绳总重的22.61%,远超标准值5%。
在河西桥的另一家店,内执法人员发现带绳的青蟹总重量5.398千克,绳子重量为1.33千克,绳子占比蟹绳总重24.6%,远超标准值5%。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五马所已将2起过度捆绑销售行为立案查处。
据介绍,为有效规范青蟹市场秩序,建立长效机制,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积极总结前期整治经验,在严查过度捆绑销售违法案件的同时,参与起草编写青蟹包装规范。今年3月30日,浙江省地方标准《青蟹包装规范》正式实施。自此,青蟹销售包装标准有了规范性文件依据。《青蟹包装规范》规定,青蟹活水体产品包装技术要求、包装材料、包装标识、检验等内容,其中捆扎物重量占比=(总毛重-总净重)/总毛重×100%,当捆扎物占比不超过5%时,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执法人员表示,即便是在进货时就拿到被过度捆绑的青蟹,在上市前也必须解绑,换上合格的绳子,确保绳子重量不超蟹绳总重5%,否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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