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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苍南的姜仔鸡黄焖鸡米饭、川湘菜馆、CBB炸鸡等20户商家,因为没有同意签署饿了么的独家协议,而被饿了么强行下架。他们联名写了一封举报信,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饿了么的这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逼迫商家在美团与饿了么之间二选一。
这种逼迫人站队的霸王条款首先是违反了市场规则,是对市场环境的严重破坏。
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的胡云腾大法官在一次讲座中,就评论了这种强迫二选一的行为,本质上是利用了自身优势地位,滥用市场优势力量,有违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理念,必须通过裁判给予规范。
竞争靠的应该是自身产品技术的优势,而不是强权的压迫。否则即使能够一时获利,也只不过是在透支自己的生命而已。
除了对市场规则的破坏外,这种“二选一”更是对普通商家和普通人生存权利的侵犯。
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商户都希望能够加入多个外卖平台,销售渠道越多越好,“二选一”限制了商户的销售渠道必然影响其商业利益。实际上,我们也曾多次看到,很多商户公开表态不愿站队,不愿陷入“二选一”的艰难选择。
此前有媒体统计过外卖商户的收入,在饿了么和美团这两个平台上,一个小商户一天平均能接到400个左右订单,每天净利润有1000元左右,其中,去掉平台固定的20%左右抽成,月利润能够维持在一万到两万之间。
而如果其中一个平台突然发动“二选一”,小店铺不得不放弃其中一个平台。至少意味着要损失三分之一的订单量。也就是说,如果开一家餐饮店铺,兢兢业业整月无休,只能赚到一万块左右。
更何况,近期的疫情让很多的中小商家举步维艰,收效惨淡,只能勉强维持着。在这种情况下,平台不但不扶持,还千方百计地用“降流量”“下架店铺”来威胁商家,强迫他们放弃赖以生存的一部分收入。使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难上加难。社会责任心何在?
饿了么这些年来其实也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早在去年2月份,也就是在明令禁止电商平台“二选一”的《电商法》出台不到1个月之后,就有商家举报投诉饿了么对该法视若罔闻,我行我素。
12月,福建有商家拉出了横幅抗议。
饿了么甚至因此还受到了人民日报的点名批评。
今年的4月份,有温州商家向《财经》杂志爆料,如果不签“独家协议”,抽佣比例将由17%涨到27%。
8月份,汕头潮阳又有两个“不服气”的商家地址被饿了么定位在坟地。
……
一路下来,劣迹斑斑。网友也是不止一次加入到商家阵营,对其进行了声讨。
讽刺的是,这苍南商家这事曝光之前没几天,饿了么还起诉美团诋毁自己名誉,胁迫商家放弃与自己的合作。结果不想立刻自己也成了被告,实实在在上演了“贼喊捉贼”的好戏。
当然,饿了么可能也没冤枉了美团,美团也是有不少的“前科”。去年9月份,有商家曝光,因为没有按美团要求关闭其他外卖平台店铺,配送区域竟被设在湖里。
可以说,饿了么、美团都不是省油的灯,两者明争暗斗这些年来,见不得光的事都没少干。
对他们来说,这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可能就是家常便饭的事,已经成了业内潜规则一样的存在,今天被举报了,就消停一阵子,等风头过去了继续来。反正法律上对“垄断”的定义十分复杂,门槛很高,一时半会无法真正约束到他们。
真正受苦的还是那些起早贪黑、维持生计的商家们,他们沦为了大平台之间交战的“炮灰”。等哪天有一方真正打赢了这场仗,完全占据了市场,相信商家们的日子还会变得更难。
不过,都说“泥人也有三分火气”,饿了么或者美团真以为就这样吃定了商家,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现在的这种“闹剧”,虽说影响到了商家们的生计,但还没超出可以忍耐的范围。等哪天真正犯了众怒,引起商家的联合抵制,后果就不是他们可以承受的了。
18年,某地区200多家商家联合抵制美团,让当时正处于亏损状态,还要应对饿了么强势崛起的美团焦头烂额,花了很长时间才“公关”好。
这就应该给美团和饿了么敲响警钟。商家依赖平台不假,但不意味着商家就是平台的附庸,两者是平等的合作伙伴的关系,动辄生杀、关店限流的行为,只是在自毁长城,损人不利己而已。
“挖沟垒墙”赢不到市场、限制竞争更巩固不了优势,只会招致用户和商家的不满,让自己的立场更加的被动,让自己的发展之路越走越窄。如何把“杀人一千,自损八百”的二选一,变成互利共赢的“一加一”,这才是美团、饿了么,以及其他所有行业的“龙头”们应该着力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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