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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家住瑞安市锦湖街道的吴女士,在一家健身会所办理了一张价值2000元的健身卡,一直没激活,想要激活的时候,找好的教练却离职了。吴女士多次与健身会所协商退卡退费均被拒绝。无奈之下,她拨打了12345请求帮助。
瑞安市市场监管局锦湖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吴女士认为,她虽办理了健身卡,但一直未激活,也没到健身房健身,对商家没造成任何损失,再说当初她下定决心办理健身卡,也是因为看中了原先那位教练的业务水平,现在是由于教练离职她才不得不退卡,不属于她个人原因,健身会所不同意其退卡退费的做法不合理。
健身会所负责人表示,在消费者办卡时,会所会出示一份入会协议。协议里明确规定:“当会员购买会员卡时,请慎重考虑。会员卡一经售出,会所将不接受因会员原因而产生的退卡或退款。”吴女士当初的那位教练离职了,可会所还有很多教练,可以配置新的教练给吴女士,吴女士不能以这种理由要求退卡退款。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锦湖所工作人员多次联系双方调解,并提出:“先交款后消费,属于预付款性质,按照有关规定,消费者违约造成赔偿,只能以填补商家损失为限,预付款不退实质上涉嫌霸王条款。”最后,健身会所同意退款2000元,投诉人表示满意。
市场监管局提醒:针对预付卡消费,消费者应该慎重考虑,多方考察后再决定办卡,避免冲动消费。商家在卖卡时,也应如实宣传,避免退卡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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