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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举报龙港市象北村王振省侵吞村民建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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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8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举报人:吴志富 地址:龙港市象北村
被举报人:王振省,象北村书记
举报事实:
      2005 年王振省书记等人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村村民“吴志富”等人的无房户个人建房指标,骗取建房用地。无房户村民用地批复成功后建设的楼房被王振省书记等人占用侵吞,导致真正的无房户村民无法享有权益,村民利益受损。附件文件是2005年4月11日印发的《关于同意王连区等79户建房用地的批复“苍政地[2005]77号”》文件里显示同意“吴志富”等人规划建设个人用地,坐落于象北村。但实际情况是吴志富等人多年来并不知情也未曾分到任何套房。实际建设成功的套房已经被王振省书记等人侵吞占用并分配给其他无关人员。他们欺上瞒下,上欺欺骗龙港镇政府,盗用指标,骗取个人建房,侵占建设套房,期满底下村民,损害无房户村民利益,导致这些真正的无房户村民无法再次申请个人建房,涉嫌贪污犯罪。请纪委严查!


附:  苍政地[2005]77号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3303272008020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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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18 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经申请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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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7-2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信访复查申报告

被申请人:龙港市人民政府


事实和理由:
一、王连区等 79 户个人建房审批,由村集体统筹上报79户的无房户材料(其中包括吴志富)。后经在村集体公开栏公示为期十天的上报名单,及龙港电视台公示十五天时间期间均无人提出异议。于2005年4月11日苍南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复象北村村民王连区等 79 户个人建房(苍政地[2005]77号文件)。以上土地经批准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建房户只有使用权,擅自改变用途,不复买卖和非法转让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村民代表大会无权临驾于政府文件之上、无权剥夺吴志富的财产权。

二、关于2007年12月20日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由全村失地村民凭村集体发放失地村民户头安置卡抽签产生安置户,村集体于 2007年12月26日在村办公楼一楼组织村民抽签。龙基治信访复字〔2020〕215号中明确了此次抽签是对失地村民安置,并非对无房户安置。

三、2008年9月18日由象北村村委会统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吴志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表”递交于2008年9月18日晚于2007年12月20日经村民代表大会代表之后,可见村民代表大会之后吴志富还是该土地的合法使用者。村委会向龙港规划开分局承诺保证分给本村无住房户村民,每户分壹套(见付件:保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证颁发于2008年10月20日,上面显示建设单位(个人)均为“苍政地[2005]77号”文件相关个人。

四、吴志富和胞弟吴志强有各自户籍家庭(见户籍证明),与吴志富申请建房无任何法规政策冲突。

以上证据表明村书王振省等村委会员人在利用统一办理建设许可证的职务便利,将原本属于无房户的建房用地侵占。望有关部门重新复查。


附:  
      保证书
      证明(无房户证明)
保证书.bmp 无房证明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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