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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妈病危,我着急回贵州老家一趟,能不能年后初八再过来谈话?”2020年1月的春节前,第二检察部检察官接到了犯罪嫌疑人小吴(化名)的电话。
2019年7月至9月间,犯罪嫌疑人小吴在其租住的出租房中,先后多次容留何某某、卢某某等人以每次人民币150元、200元的价格进行卖淫,从每笔嫖资中抽取人民币50元、60元,共获利4800余元。同年9月,其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取保候审,于12月下旬移送瑞安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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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受理该案的检察官还不清楚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但百善孝为先,她没有理由拒绝这样的请求。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一场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行程,等到瑞安解封,时间已经来到了2月下旬。出于安全考虑,不得不将犯罪嫌疑人小吴的谈话安排在阳历3月份。谈话当天,她来到检察院时带着一个3岁的孩子。
“谁家的孩子?”检察官问。
“是我的。”她回。
“你今年45了,孩子这么小?”
“之前遇到一个男人,怀了孕。肚子7个月大的时候,他还对我动手,忍不下去就离开生下了这个孩子。我老家农村的,观念守旧,觉得这孩子给家里丢脸了,除了我,没人愿意带他。”
“之前在看守所被刑事拘留七天的时候,孩子呢?”
“交给福利院了,但是福利院不收有监护人的孩子,只能代为看护10天,所以我就被取保候审出来方便照顾孩子。出来才发现孩子病了,医生说需要手术。”
被不堪岁月过多磋磨的女人,在谈及往事时,一直很平静。小孩瘦小,戴着口罩乖巧地坐在边上,手里拿着一根棒棒糖舍不得吃。她是这个孩子唯一的依靠,软弱是种奢侈,而她早已一贫如洗。
小吴没有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做任何辩驳,她说着认罪,却更像在认命。她说自己没有学历,找不到什么像样的工作,去干高强度体力活就顾不上幼小的孩子,只能出卖身体。通罗马的条条大路都专属于别人笔下的女主角,留给她的选择其实特别特别少。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瑞安市检察院为她申请了司法救助用以资助孩子的手术费和抚养费,通过委托小吴户籍所在地司法所进行社会调查后发现,小吴的境况确实如她所述地一样糟糕。父母年事已高且患有严重疾病,其弟弟要负担一个已有4个孩子的家庭,姐姐与哥哥无法取得联系。小吴的孩子患病需要手术,其收押后孩子无人监护,也没有经济来源。司法所表示,小吴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2020年3月26日,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小吴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办检察官现场给她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强调一定要为了孩子洁身自好,健康的成长环境比物质更加重要,并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2020年5月12日,瑞安市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判处小吴犯容留卖淫罪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退出非法所得。小吴将带着用于孩子手术及抚养的1.5万元司法救助金,回贵州老家接受为期一年的社区矫正。
2020年7月14日,小吴致电感谢,表示孩子已于11日接受手术,并恢复良好,不日即可出院。
【检察官寄语】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的温度在于平等,在惩戒犯罪的同时也给予弱势群体护佑和关怀。有些生命的诞生,已经伴随着残缺,但是只要还有一份关爱在,哪怕它来自于失足妇女,作为司法践行者的我们,就应当给予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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