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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笔者观察,无论是国家公务员还是事业干部,无论在县(市区)、乡镇街道还是在市级机关,对于领导干部退居二线不上班这种现象,都普遍长期存在着,而且数量很大。
领导干部有任职年龄的限制,但一般都很难当到退休。其实,这些退居二线的年龄界限早已在各地存在着,只不过年龄段不一致。众所周知,我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明确规定,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等,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既然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就应当严格遵守。若不想工作了,那完全可以提前退休。有必要提前回家“休养”吗?由于年龄限制,一些人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当一般干部是件很正常的事。既然没有退休,那依然是在职人员,在职就应当继续在单位上班。可这些人一旦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虽然像丢了魂似的,但架子依然很大,总以为自己的资格老,是块当领导的料,干活很丢人,伤了他们的面子。他们根本不想当一般干部。说白了,其实他们什么活也干不了干不好。只好溜回家静心“修养”。在家修养就修养吧,也不能再从事第二职业。可他们大多数仍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从事着与民争利的事情。年年考核都是“称职”或“优秀”,工资、福利、公车补贴、年休补贴、公积金等一分不少,如此好不逍遥自在!
有人说,领导退居二线回家修养是件好事,不能算作吃空饷。一是因为他们曾经是人民的公仆,为单位出了不少力,即使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到了50多岁,也该休息休息了;二是他们离开单位,也算是精简了人员——可以再安排一些人就业;三是把他们留在机关单位干活也不利于管理和工作。因此,不管是领导退下来,还是一般干部年龄大了,都应该让他们早点回家“休养”。再说,人都要老,都要到那一步,何必说人家呢。
要我说,不管是领导也好,还是一般干部也罢,他们退居二线回家修养,都是一种赤裸裸地吃空饷的表现,是一种赤裸裸的在编不在岗现象,是一种赤裸裸的腐败现象,是一种赤裸裸的矿工表现。尤其作为曾经的领导,更不应该带头那样做。可某些领导的素质最差,一旦不当领导了,他们一天也不想在单位蹲。他们回家修养照样可以领着人民的血汗钱,可以冠冕堂皇地在家做自己想做的事。再说,他们仍占据着单位的行政编制,而机关并没有因为他们回家休养而减少了人员,反而使机构人员更加臃肿。如果年龄真的大了,身体不行了,干不了活了,那完全可以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申请提前退休,为何还要死皮赖脸地赖在那等退休呢?因为直接退休了,那要减少很多工资和补贴。既然不想退,那就应当继续为人民服务。否则,就不能给他们考核,不能给他们发全额工资。
当然,领导干部退居二线回家修养也不能全怪他们自己,因为这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一种体制上的弊病,在这方面各级党委、政府都有很大责任。由此可见,那些不时提出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人,实际上是想延长他们当官做老爷的时间。否则,他们是绝不会为延长退休年龄而大声呐喊的。
总之,领导退居二线回家修养有悖于公务员法,是一种典型的吃空饷行为,严重败坏干部队伍的形象,有关部门应当即使制止这种行为。(文/秦汉雄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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