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5月7日从温州大道268号浙江欧龙奔驰4S店购得一款奔驰GLB200白色 SUV车。在与4S店双方相互交谈好购车优惠和最终价格之后,并按正常走了购车流程。在购车的过程中,因为该款车型为5座版车型,车内饰在出厂的时候没有配备氛围灯这一选装,故本人在与4S店购车前交涉的过程中要求4S店方赠送这一配置。4S当时也表示同意赠送该氛围灯套装。并且在购车合同中白纸黑字写明“赠送一套氛围灯”等字样内容。但是在新车交付后,发现该氛围灯虽然已经随车附送,但是做过了减配处理。按照奔驰原厂关于该款车型的车内饰全套氛围灯,应该包含了仪表盘后侧、底部刹车、油门区域、驾驶侧门和副驾驶侧门、前5个出风口、后排2个出风口、中间扶手区域等多处。(这是我经过另外2家4S店、相关汽配公司和网上购车平台信息获得确认信息)可实际4S只给我安装了仪表盘后侧、前排双门和中间扶手区域的灯带,其余位置都没有安装。还谎称这氛围灯官方分为两套配置,因为是加赠的,只能安装一套。在发现问题后,和4S店方面沟通,对方坚持这氛围灯是两套配置,仪表盘、前排侧面和中间扶手为一项配置,出风口为另一项配置。本人让4S店向梅赛德斯奔驰官方出具该车型的氛围灯出厂配置证明,对方又拿不出相关证明。销售表示对这一问题向上头说明,经过半个多月的催促给予最终处理方案,4S店迟迟没有给出相关说法和解决方案,给与的答复就是已经就此问题上报领导,等待答复。投诉奔驰官方客服,只提交了投诉说明,也没有得到任何客服回访答复。奔驰就是这样坑消费者吗? 本人鉴于这次购车经历,就想提出两点质疑,要求奔驰4S店给予我说法: 第一:既然这套氛围灯是分为两套配置的,为什么销售在本人购车之前没有说明氛围灯相关配置区分的事?并且在签写购车合同的时候,白纸黑字上也没有写明是赠送氛围灯套餐一。而在交付定金,提车之后本人发现氛围灯减配后才说明配置区分问题?为了达成订单指标,不惜欺瞒、诱导消费者。 第二:在后续的投诉维权过程中,4S店的销售经理从未现身给予说法,并且每次来店交涉只有销售一人出面,这是心虚的表现还是想逃避问题?
事情后续:事隔接近2个月,通过多次与4S店交涉无果的情况下,然后通过工商投诉,工商多次致电联系,回应的说法是这个不存在销售隐瞒,那么请问为什么让4S店出具相关该氛围灯官方配置证明,4S店无法给予?就但凭4S一面之词就这样草草了事?难道奔驰这种买了我的车,我就是爷的处事风格,普通售后纠纷,相关部门就毫无办法?非要弄到新闻媒体关注才能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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