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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年被收取的“电商会”真的都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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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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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9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最近有关“电商费”的报道被各大媒体曝光,不少消费者也向科林维权热线反映了类似情况,希望能退回被多收的费用。丁先生说自己在购买永嘉瓯北江山壹号房屋时被收取了高额的电商费,而在实际的合同中却并没有体现。那么丁先生所说电商费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到底能不能退呢?




  市民丁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购房合同外交了4电商费后来却被告知不能用来抵用房款。据他了解,还有其他不少购房者也都被收取了24万元不等的“电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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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我们江山壹号就是华鸿家的一个楼盘,我们去买的时候,当时有一期二期三期,然后他们第一期他们是有个团购服务费,就是电商的..服务费是2万,后来有的时候他们3万,我个人是,7幢的给他收了4万,这个钱他们当时以诚意金交纳的方式收取的,没有出具发票。

     丁先生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购房者们把电商费汇向几家不同的公司还有个人账户,最终并没有被用来抵房款,丁先生觉得自己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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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先生:然后他们收取的公司有金钥匙房产管理公司,有个人,有这里面销售人员个人的账户,这里我们都有记录的。当时还签了有个协议,电商服务。合同拿过来以后,我们看这个发票开过来,去办证的时候发现怎么4万块钱怎么没放进去,那么我买房子是不是就是亏了4万块钱?

那么这所谓的电商费究竟是如何产生的,记者联系上华鸿地产的相关负责人柳海滨先生,柳先生告诉记者自己是公司高管并没有对瓯北江山壹号销售进行直接管理,购房者所说的电商费”很可能是中介费。

柳海滨:我们原来在卖(房)的过程当中,我们原来有委托中介渠道公司的他们进行带课,你如果客人多,我们是有个团购活动的,有多少的优惠。如果你进入团购,客户把钱就交给了中介公司,参加他们的一个团购。他交了钱以后,最终来说对于他(购房者)来说合算的。



他表示对于购房者们最近情绪比较激动的情况自己也有一些了解,希望大家都能理性维权不要有过激行为。


柳海滨:群里面他们都在...我也听说了,都在那里起哄,大家都去告都去怎么弄,所以说你那里就会收到那么多(反映)...其实很多住户都心甘情愿的,房子都买过去一年多两年了,到现在来反映这个事情。当初如果他不愿意,他会去找中介吗?这就像你打给中介公司了,就像房子介绍费一样的。



截止目前,记者从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该局公园人员正在对此事调查核实


永嘉住建:瓯北住建所已经在调查了。

    接下来我们听听温州市消费维权形象大使、市党代表科林对此事发表的观点:









科林观点
我个人认为对于类似“电商费”的收取,我们确实要有一个比较理性和客观的认识,不是所有的“电商费”都能退,也不是所有的“电商费”都不能退,如果第三方公司有给客户提供给了实际的中介服务,在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收取的“电商费”实际上就可以理解为网络信息中介服务费,当然,收取这部分费用的前提是确实签订了合同,提供了服务,并依法依规出具了有效单据,否则消费者就有权拒绝支付或者进行投诉举报。说到拒绝支付的权利,那就要学会把握好维权的时效,一旦遭遇不公就要及时举报反映而不是像丁先生一样一拖就好几年,对于取证各方面都极为不利。维权不能搞批发,更不能一窝风,一定要就事论事,有针对性地去解决,每个人的情况不同,结果也会大相径庭,瓯北江山壹号的问题相信有关部门会给出明确的调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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