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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官方网站刊发消息称,瓯海目前已对该区186所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进行清底排摸,共排查出6所学校“在编不在岗”教师10名。
“瓯海区梧田第二中学的潘某某老师长达3年不在岗,工资奖金却照领不误……”一名群众的实名举报信揭开了瓯海区“在编不在岗”问题专项整治序幕。接到举报信后,瓯海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立刻介入进行初核。通过走访调查、查阅资料、与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谈话等措施,纪检监察人员迅速查清了案件事实,并对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处理。
该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查实,被举报者潘某某聘用他人顶岗且违规领取工资奖金,办案人员随即追缴了其违规领取的工资、奖金等7万余元,同时实行一案三查,对2名负有领导责任的校领导予以立案追究责任,并对瓯海区教育局政工科干部进行了约谈。
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该纪检监察组在督促教育部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历年此类信访问题,进行全面梳理细化,明列“重点监督清单”,涵盖医疗期满仍未返岗、教师职工聘用他人顶岗、违规审批长期休病假等六类“在编不在岗”行为。与此同时,对照清单深挖问题线索,对症下药开出三剂治理“良方”——针对“在编不在岗”教师,直接向其发送“返岗令”,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返校返岗;针对监管缺失问题,要求教育局和校长均签订“责任状”,同时对履职不力、管理不善的校长追究责任;针对教师纪律意识不强问题,要求回校上班的“在编不在岗”教师签订“承诺书”,严守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的予以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
“专项整治工作绝不是一阵风,还要建机制、持久抓、见长效。”瓯海区纪委区监委方面透露,该区将通过管制度约束、管氛围营造、管漏洞堵塞“三管”举措,不定期开展回头督查,针对新发现的苗头问题,促使即知即改,有效杜绝教育系统“在编不在岗”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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