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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1:2020年05月29日15时许,方**在鹿城区鹿城路维也纳国际大酒店1510房间,以600元人民币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 ,向王*进行卖淫;2020年05月29日16时许,方**在鹿城区鹿城路维也纳国际大酒店1510房间以600元人民币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 ,向韩*进行卖淫,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方**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主要违法事实2:2020年05月29日15时许,王**在鹿城区鹿城路维也纳国际大酒店1510房间,以600元人民币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 ,对方*进行嫖娼,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王**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鹿城区拘留所执行。
网络配图
主要违法事实3:2020年05月29日16时许,韩**在鹿城区鹿城区鹿城路维也纳国际大酒店1510房间,以600元人民币价格发生一次性关系,对方*进行嫖娼,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韩**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行政拘留送温州市拘留所执行。
小编提示
卖淫嫖娼不仅败坏社会风气,影响夫妻感情,破坏家庭和谐,更是违法行为,也希望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共同净化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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