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微信登录

微信扫一扫,快速登录

搜索
查看: 11200|回复: 0

学区房问题

[复制链接]

21

主题

10

回帖

16

积分

嫩笋

积分
16
发表于 2020-5-29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2020年政策,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房屋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按产权证件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广场路小学、蒲鞋市小学、瓦市小学、城南小学、建设小学、水心小学、南浦小学、百里路小学等施教区内,房产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以上,领取房屋产权证(包括新购房、买卖、析产、继承等)须满三年;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的,在具备上述条件后,应同时向施教区学校提供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的相关生活居住依据,如出生证、户口簿等。 2015年4月1日之后领取的温州市实验小学施教区房产权证,及2017年7月10日之后领取的南浦小学、瓦市小学瓦市校区、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施教区房产权证,同一房产三年内只允许有一户(一对夫妇及其未婚子女计为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温州市南浦小学、温州市蒲鞋市小学龟湖校区在执行本实施办法的同时,执行“鹿城区中小学招生预警公告”相关规定。具体为:在2019年3月31日已取得施教区房产且符合其他辖区条件的适龄儿童,学校全员接收;学校如仍有剩余空余学位的,面向2019年3月31日(含)之后取得施教区房产且符合其他辖区报名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按照房产符合条件时间先后顺序接收相应数量学生入学;其余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分流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招生预警信息如有增加或调整的,将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已发布预警但未解除或变更的学校,原预警信息持续有效。 根据2020年招生政策,鹿城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按其父母产权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 在温州市实验中学、温州市南浦实验中学、温州市第二中学三所学校辖区内,新购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之内的,必须达到居住三年以上(起始居住时间不得迟于2016年8月31日)。上述三所学校同一套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户家庭子女就读同一所学校(从2015年4月起,采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实施)。 2019年开始,上述三所学校建立招生预警机制。具体为:2019年3月31日以前取得该校施教区内房屋所有权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全额保障入学;如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则面向2019年3月31日之后购置房产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入学对象,按照房屋所有权证取得时间先后顺序接收入学;其余对象按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位的周边学校。其他入学条件不变。招生预警信息如有增加或调整的,将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已发布预警但未解除或变更的学校,原预警信息持续有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微信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5-7-6 12:08 , Processed in 0.222305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