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9时40分许,景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市区过境路某工地顶楼吊塔上方,坐着一名男子,扬言要跳楼,情况十分危急。接警后,值班民警汪锦远带领辅警迅速赶到现场。
到达现场后,只见一名男子坐在70多米高、将近30层楼的吊塔上,两只脚悬空在外,情绪十分激动,还威胁不让人靠近,民警迅速乘坐工地电梯达到吊塔所在的楼层。
见到民警后,男子情绪激动,时哭时喊。经了解,该男子王某上午9时许碰到工地施工负责人,说要领取工资,但该负责人称,按照约定要到下个月才发放工资,随后双方发生争执。眼看争执不下,王某突然爬上工地吊塔,并扬言自杀。
“兄弟,你快下来,有什么事情我们下来好好商量!”“不!我不要!除非老板马上付给我工资!”“你先下来,工资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但生命只有一次!”……
经过一番劝解,王某情绪逐渐稳定,在民警和工地人员的帮助下,终于从吊塔上安全下来。因天气炎热,加上在高空中待了将近2个小时,王某呕吐发晕,疑似中暑。民警立即给王某补充水分,并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在医院,民警对王某进行耐心劝导,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随后,民警牵头有关部门、施工单位进行协商,王某当天下午和工地达成协议,当日领取工资。
但是,王某为自己的不理智、过激行为付出了代价,因扰乱公共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以不理智的、过激的行为进行维权,不仅危险,而且容易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同时 ,以转移财产、逃匿、赖账等方式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所以,当事人在遇到劳资纠纷时,更应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仲裁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