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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上午,平阳法院宣判了一起的妨害作证案。平阳检察院在对法院民事案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时,发现黄某与陈某、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存在虚假诉讼嫌疑,后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黄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并指使他人伪造证据、虚假陈述,妨害司法秩序。根据黄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平阳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这是平阳法院和平阳检察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一个缩影。一直以来,平阳法院、平阳检察院具备着很好的协作基础,如共同服务民营经济、共同普法、案件质量互评等。
为建立更为顺畅的工作联系,构建法检两家诉讼监督协作配合机制,今天上午平阳法院、平阳检察院就健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达成了共识,并举行《健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签约仪式。
据悉,《备忘录》围绕全力服务保障中心大局、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着力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合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法律共同体综合素能六大方面加强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平阳检察院检察长张虹表示,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本身就具备共同的司法理念和工作目标,即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这次的《备忘录》就是对监督机制、协调配合做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等领域,是法检两家深入贯彻党委和上级院部署的体现,也为平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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