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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林某为了只见过四五次面的“真爱”胡某贷巨款,谁料“真爱”不声不响和他人交往。人财两空的林某,为了要回钱偿还贷款,将对方诉至法院。近日,平阳法院水头法庭审结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林某系低保户,患有免疫性疾病血管炎,自身的经济状况并不宽裕。胡某是林某的微信好友,但二人少有联系。2018年11月,胡某发消息给林某,向其借款200元,两人从这时起开始频繁地联系,随后确立了恋爱关系。交往的一年多时间里,双方只见过四五次面,但只要胡某有需要,林某就通过银行、网络贷款或向亲戚借款等方式筹钱给她。因为胡某曾说自己不嫌弃林某的病,也有与林某结婚的意愿,林某想着以后也是一家人,就没让胡某打借条。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林某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给付胡某共计298919元,胡某偿还了79576元。
但是金钱的付出没有换来爱情。2019年9月,胡某再次向林某借款,但林某已向三个网贷平台借过款,目前已无法再贷款。就这样,胡某便慢慢地和林某疏远了。后来林某辗转从朋友处得知,胡某已经和另一个人交往,且有结婚的打算。
追爱不成功,自己还欠了一大笔钱,林某于是要求胡某偿还借款,并向法院起诉。庭审中,胡某认为这是恋爱期间男方对自己的赠予,不应该返还。双方对款项性质到底属于借贷还是赠予各执一词。
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胡某之间通过微信转账的数额为888元、666元款项往来,系朋友间的相互赠予;而双方通过支付宝转账的款项往来数额较大,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未能证明林某有赠予的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林某为追求胡某才借款给对方,系借款关系。林某将涉案款项转给胡某,是想将来有一天,对方能够与自己正式结婚,即使本案赠予关系成立,也应视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予行为,本案双方缔结婚姻关系未达成,故林某有权主张返还。据此,法院判决胡某返还林某欠款21万余元。
法官提醒:恋人之间如涉及经济往来,应在日常聊天记录中说清款项性质,并留有凭证,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无法举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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