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翠园”是坐落于瓯海区梧田新区老殿后街坊C-2-10地块,建设单位是“华润置地“旗下的温州富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是浙江绿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是北京中联环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政府主导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温政办【2017】(33号)等文件精神,“铂翠园”建筑工程从一开始就被纳入温州市第一批“全装修”商品房建筑工程项目,实行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住宅全装修交付。 随着交付日的临近,“铂翠园”的建设情况到底怎么样呢?在众多购房户的强烈要求下,开发商允许部分购房户代表进工地察看,结果让众多购房户如同浇了一盘凉水。 二、设计不合理、处处简配、低端 (一) 设计不人性、不合理 (1) 厨房冰箱位置空间太小,只有几十厘米宽,仅能容下单门小冰箱。 (2) 卫生间台盘等用的是低端的产品。 (3) 卫生间未发现排风设备及预留电源 (4) 窗框没有窗套,边边角角一碰就会破。 (5) 1000元/平米装修方案没有空调,也没有安装空调管线的吊顶,后期空调安装只能裸装,极不合理。在南方炎热的天气里,没有空调的装修方案原本就是不应该的。
简陋的卫生间
图1 简陋的卫生间 图2 坑坑洼洼的外墙面 图3 楼梯间以及地下室入户大厅所谓精装吊顶--石膏板 (二) 材料用料过于低端 (1) 卫生间、厨房使用磁砖、贴面板等都是非常低端的产品。颜色与环境太过违和,非常不协调。 (2) 复合地板为劣等品。 (3) 门也是非常差。 (4) 依据开发商的行事风格,其他材料产品的质量严重存疑。 (三) 存在严重安全防范隐患 普遍存在外立面装饰条过于宽大,连通同层各户阳台,存在重大的安全防范隐患,破坏了建筑原有的安全性要求。(各版本的住宅设计标准关于阳台处的安全防范要求有明确规定。规划审批和施工图图纸审查没有对外立面进行审查,属重大过失。)
图4 有安全防范隐患的外立面装饰条
(四)公共部位的设计、施工有太多的问题。绿化设计也是问题多多。 三、原因 这些问题的发生,都源于开发商的神操作: (1)销售时只提供一套装修比较好的样板房,误导买房人。开发商销售前应该提供每种装修标准的样板房,供卖房人参考选择。 (2)装修前拒绝向购房人说明装修的具体设计。不提供相应装修标准的样板房。从2019年7月份众多购房人提出希望知晓装修设计,提出要尽早看样板房,开发商不同意。 (3)装修合同条款模糊不清,只标明某某品牌,不标明规格,给开发商选用材料上留下操作空间,以致尽可能选择合同规定品牌中最低端最便宜的规格。 总之装修质量令人堪忧。 图5 销售时的样板间卫生间
四、结果:拆了重装 如果以这样的装修交付,购房人只有一个结果:拆了重装! 政府主导的全装修方案,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到了无良的开发商那里,就变成了敛财的工具,借机大捞一笔。再便宜的装修方案也要赚出尽可能多的利润,简直是骨头里还要吸出油水来。 想想花了一笔不斐的装修款,还要多花一大笔钱拆掉。多么讽刺的事! 五、呼吁政府监管 那么作为主导此事的政府部门,到底有没有尽到监管的职责呢?作为第一次吃螃蟹的人,政府有关部门应该多多关心全装修住宅工程的落实,就像《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温政办【2017】(33号)文件里提到的:“二、重点任务:(二)提升住宅全装修品质。” 希望不要说一套做一套,那样对老百姓真是太不负责任了。 六、政策文件 附:一、依据(浙政办发【2016】(141号)规定: (二)实施菜单式装修。住宅全装修要实行菜单式装修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建设单位应当对每个户型提供3套以上装修设计方案,每套装修设计方案均应提供可供选择的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设备菜单;对购房者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个性化需求,建设单位应当相应调整装修设计,并在主体工程验收前,完成装修设计方案调整和菜单选择。建设单位按购房者选定菜单或优化的装修设计方案实施装修,并以成品住宅交付;交付后,购房者不得擅自拆除和破坏相关装修设施,不得损坏承重墙体、受力钢筋和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补充意见》温政办【2017】(33号)文件里提到的: “二、重点任务: (二)提升住宅全装修品质。建设单位提供的各户型装修设计方案应符合浙江省《住宅全装修设计技术导则》、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导则》,装修工程质量应符合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市区中心城区商品住宅全装修工程(包括硬装作业及固定电气、给排水、燃气、家居智能化系统、厨卫固定设备、固定家具等)单方造价每年定期由市住建委依法予以公布。” “四、保障措施: (二)强化管控机制。对于按《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和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本意见要求,应实施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造和住宅全装修的新建项目,各级发改、住建、国土和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在土地出让和划拨、项目核准、规划审批、设计审批和施工图审查备案、节能评估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等环节严格把关,建立联动机制,落实各项建设要求。土地供应前,国土、规划部门应根据本意见及绿色建筑专项规划要求,将绿色建筑、建筑工业化、住宅全装修等条件写入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和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对于设计阶段已申请住建部门认定的项目竣工后,应进行工业化建筑工程项目评价,评价成果报住建部门备案后,作为后续环节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依据,发现未执行装配式建筑或住宅全装修标准的,超过容积率条件合理误差范围的建筑面积应严格按《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处理。“
三、相关文件: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6〕141号)、《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试行)》(温政办〔2016〕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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