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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任何破坏本设备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处罚。”5月13日,平阳法院对一处房屋进行查封,并贴出全省法院首张电子封条,执行干警当场进行试验,一旦对电子封条进行破坏,就自动发出声光警告,执行干警的手机马上收到“破坏”封条的证据。
电子封条,全称为“智能电子封条监控系统”,系统针对传统纸质封条的缺陷及在查封房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基于移动互联网和物联网领域相关信息化技术研发而成。使用简单、方便、牢固,还可多次反复使用。
此次被电子封条查封的房屋属于被执行人郑某。郑某系浙江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5年至2015年期间,郑某以房开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公众吸收存款,后房开公司资金链断裂,大部分本金无法归还。2018年2月26日,平阳法院判决郑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郑某本人还同时涉及了多起民事案件,执行干警发现,郑某名下有多处房产,但在处置房产时,家属的抵触情绪严重。为预防家属“乱撕封条”“霸占房屋”的情况,平阳法院尝试使用电子封条进行查封。
现场看到,电子封条非常坚固耐用,整套系统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近 2 平方米,封条上有“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能牢牢地固定在房屋进户大门上,覆盖门锁;如有人恶意破坏,电子封条内设有声光警示系统,会自动发出声光警告起到强有力的警示震慑作用;此外,封条内置有拍照功能,能及时录制视频、拍照进行取证,并将证据同步发送到执行干警的手机终端,让法院第一时间知悉情况,有效采取应对措施;值得注意的是,电子封条设备上印有二维码,只要用手机扫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方便被执行人了解案件情况,从而及时履行义务。
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封条将高效、精准、强力、善意的执法行为合为一体,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提高执法效果,提升群众满意度,是将司法和科技有力融合的一次重要探索。今后,平阳法院也将灵活运用电子封条,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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