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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永嘉县公安局于近日破获一起非法收购、出售400余只鹦鹉案,涉案鹦鹉多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其中一只紫蓝金刚鹦鹉售价高达25万元,经多次收网,抓获买家卖家共27人,成功斩断多条网络上收购、出售珍贵野生动物鹦鹉的渠道。
疫情期间,我县公安民警加大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买卖活动,今年3月,民警一行人在走访乌牛街道片区时,经群众就报,辖区内一农家乐老板叶某饲养了一只鹦鹉,经查,叶某饲养的品种为亚马逊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叶某交代,为招揽生意,通过在鸟友群里发布求购一只亚马逊鹦鹉,没多久就有个中间商跟他联系,俩人谈妥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鹦鹉,通过支付宝转账进行交易,以客运方式拿到鹦鹉。
警方深入研判分析,逐步厘清了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身份信息和活动轨迹,在福建厦门将其捕获。在调查期间发现李某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的野生动物爱好者群内发布相关交易信息,以每只数千元不等的价格,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我们通过对他的微信支付宝的记录整个梳理之后,发现他不只有出售给我们永嘉本地的这个农家乐的老板,也有将鹦鹉出售给其全国各地,比如,江苏,上海都有发货。”民警高朋朋表示,其中一笔非法出售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紫蓝金刚鹦鹉,单只价格高达25万元,从中获利两万多元。
紫蓝金刚鹦鹉
鹦鹉的非法交易大多是通过网络完成,各地的中间商大多是从福建厦门一家养殖场“提货”,于是今年4月,永嘉警方赶赴厦门展开调查,最终发现该养殖场存在非法出售国家级保护动物行为。“这里是一个废弃的工厂,里面有分不同的区块,有专门孵蛋的,雏鸟养殖的,大的笼子用于成鸟的繁殖。我们在现场查获了上百只国家保护动物。”民警高朋朋表示,查获的养殖场虽然有《驯养繁殖许可证》,但并没有《经营许可证》,对于鹦鹉的买卖属于非法行为。
永嘉警方多次布网,赶赴福建江西江苏等多地,多次收网,共抓获买家卖家27人,追回400余只国家级保护动物,目前,涉案鹦鹉已被相关机构接收救护。警方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买卖双方在明知所交易的野生动物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仍进行收购、出售,其行为均已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警方提醒:大多数鹦鹉属于国家级保护动物,只有虎皮鹦鹉、玄凤鹦鹉、牡丹鹦鹉被列入《54种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私人可以进行交易。其他种类的鹦鹉需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一系列证件,经上报审批才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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