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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07时09分许,在G1513温丽高速公路往丽水方向22公里处,温州高速交警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浙C的红色轿车突然在快车道上减速、停车,并开始缓缓倒车。就在准备变道之际,后方慢车道上一辆车牌为浙C的黑色轿车因避让不及,狠狠地撞了上去。
事故发生后,后方车辆纷纷减速避让,现场险象环生。高速交警从视频中发现,黑色轿车车主为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拍照取证后,迅速将车辆移至硬路肩上,人也及时撤离到了隔离护栏之外,反观红色轿车,还停留在车道上。
温州高速交警三大队民警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及时将车辆从主线撤离下来。在梅岙收费站,红色轿车驾驶员项某表示,自己当时只是踩了一脚刹车,并没有倒车。但当民警拿出监控视频给项某看后,他哑口无言,承认了自己在高速上倒车的行为。
经了解,红色轿车驾驶员项某早上从娄桥出发准备前往仰义。开到事发地时,他发现自己已经错过了路口,见当时后方没有来车,就开始倒车。可没想到在准备变道出高速之际,与慢车道驶来的黑色轿车发生刮擦。此次事故,项某将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因在高速公路上倒车的行为将被罚款2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倒车或者随意变道是一件害人害己的行为,驾驶员在出行前一定要规划好路线,避免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广大驾驶员一定要谨记“出口早准备 实线禁变道”。另外,高速公路上,遇事故、故障也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及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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