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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温州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市区将建立激励约束有效、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调整后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待遇将享受适当政策倾斜。
那么,政策调整具体情况如何,有哪些人会受益,参保人又该如何选择?昨天,记者采访市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解读。
基础养老金对这些居民待遇予以适当倾斜
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养老金等组成,按月发放、支付终身。
通常情况下,基础养老金会根据国家有关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此次发布的《通知》,首次对温州市区基本养老金的调整频率进行明确,即在国家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实行同步调整,此举也是省内首创。
当前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215元。《通知》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待遇予以适当倾斜。其中对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10~2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每月还可领取50元高龄补贴。需要注意的是,该倾斜部分不列入按20个月基础养老金金额计发的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范围(2019年1月起为4300元)。
个人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均有变化
原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实行100元至2500元8级档次,对应的财政年缴费补贴为30元至120元不等。
新政策仍保留8级年缴费档次,不过删除了100元年缴费档次,并将最低缴费标准提高至300元,同时增设5000元最高年缴费档次,其余年缴费档次不变。各档次对应财政年缴费补贴也有不同程度提升。
此次缴费档次标准是自2014年以来的首次发生调整。市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称,这是基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作出,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参保人员多缴长缴,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参保人以后的待遇水平。
另外,市区原有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的年缴费标准,也由100元/年同步提高至300元/年,费用均由财政全额代缴。
参保人可自由选择各缴费档次
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是指具有温州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市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参保人可自由选择各缴费档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选择高缴费档次受益会更多,因为高缴费档次可享受更多的政府缴费补贴、高于银行同期收益、更多的兜底保障。举个例子,在不考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情况下,选择300元档次缴费15年,缴费总额是4500元,到80岁,参保人领取养老金总额为69360元;而选择5000元档次缴费15年,缴费总额是75000元,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是235440元。
当前,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该负责人指出,相比较而言,按年缴费会更加划算,因为对于按年缴费的参保人,政府每年按照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计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此外,缴费年限同样也会影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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