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1302|回复: 0

青蟹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总重的5%!温州情况如何?记者走访发现……

[复制链接]

6

主题

0

回帖

2

积分

嫩笋

积分
2
发表于 2020-4-9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ibpT3ooOLOoThOUl.jpg


3月30日起,由浙江省市场协会牵头、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鹿城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共同起草的省级地方标准《青蟹包装规范》(DB33/T 2240-2020)在全省实施。该规范从包装技术、包装材料、包装标识、检验四个方面对我省市场上的青蟹包装做出规定,明确了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青蟹总重(含捆扎物)的5%这一关键指标。

那么,温州市场的执行情况如何?4月9日,记者先后走访了市区新城农贸市场、丰源农贸市场、新田园农贸市场,发现这3家农贸市场售卖的青蟹都早已换上了塑料扣。


ftOO3S0WTzz10zi0.jpg


三家农贸市场的青蟹都绑着塑料扣

4月9日上午,记者最先来到新城农贸市场。该市场管理人员胡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市场里主要经营青蟹的摊主正好没营业,其他几个水产摊位只是偶尔有卖青蟹。记者逛了一圈,发现只有徐老板的水产摊位上有售青蟹,且都是用塑料扣捆绑。

QJ8zFVbxBr8IBJgI.jpg


“从前年开始,我摊位上出售的青蟹就都换上了塑料扣。”徐老板说,虽然换上塑料扣的青蟹单价要比过去绑着粗绳的高,但是塑料扣基本没什么分量,消费者可以消费得明明白白,挺好。

胡先生告诉记者,作为市场的管理方,去年推出了“你举报,我奖励”活动,如果消费者有发现青蟹存在过度捆绑的情况,经举报查证后,可获得100元奖励。并且在该规范正式施行后,市场管理方也通过广播的方式宣传告知市场内的摊主们。

M6Xw6dn4ZovIa4rT.jpg


随后,记者先后走访了丰源农贸市场、新田园农贸市场。在丰源农贸市场,记者看到多个水产摊位都有出售青蟹,且青蟹都是用塑料扣或是小细绳捆绑,摊主们也都表示早就没有用以前的那种粗绳了。该市场的管理人员胡女士告诉记者,除了日常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外,他们自己每天也都会对各个摊位进行检查,告知摊主们不能使用粗绳捆绑青蟹出售。在新田园农贸市场,记者看到有10多家水产摊位,部分摊位有出售青蟹,也都是用塑料扣进行捆绑。该市场的管理人员朱先生表示,他们每天开市前会对各个摊位进行检查,杜绝粗绳捆绑出售青蟹的情况,并且他们近期也向摊主们宣传告知了《青蟹包装规范》的具体内容。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参与规范起草工作

青蟹是我省重要的海产品之一,因其“壳薄、膏黄、肉嫩、味美”,深受消费者青睐。我省市场上青蟹主要采取绳索进行捆扎包装,商家为获取更多利益,对青蟹采取过度捆扎,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对区域品牌造成了不利影响。


2017年6月,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区某水产批发市场一次查获4个价位共2500多斤的捆绑青蟹,编织绳重约占总重量的33%左右。此案件为全国首例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水产品过度捆绑销售违法案件,并开出新《消保法》实行以来温州市最大罚单,涉案的三家违法经营户分别被处于15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罚款。据统计,2017年至今,该局共立案查处水产品过度捆绑销售违法案件35件,其中10万元以上大要案3件。其中,2019年至今,该局共查获青蟹捆绑案件9起。

记者从鹿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由于鹿城给青蟹“松绑”管理经验获全省推广,该局去年参与了《青蟹包装规范》起草发布的工作中,积极配合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开展相关调研,提供一线执法实践经验、青蟹包装现状和经营户对包装的建议等相关情况。

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青蟹总重(含捆扎物)的5%

据悉,此次在全省实施的《青蟹包装规范》,从包装技术、包装材料、包装标识、检验四个方面对我省市场上的青蟹包装做出规定,明确了捆扎物重量不得超过青蟹总重(含捆扎物)的5%这一关键指标。既考虑到我省青蟹包装的实际发展情况,也考虑到放心消费快速发展的趋势以及食品安全、绿色环保、废弃物减量化等方面要求,具有较强的实操性和前瞻性。比如,标准中“宜采用绿色、环保材质的捆扎带(绳)、橡皮筋等捆扎物,减少废物量”“宜采用易于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绿色环保的包装箱材料”。

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青蟹包装规范》的正式发布,意味着青蟹销售包装标准终于有了规范性文件依据,将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中青蟹的过度捆扎现象,并倒逼养殖、流通等其他环节对青蟹进行合理捆扎,对于整顿市场过度包装乱象、规范市场管理、打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权益、提升青蟹区域品牌价值有重要意义,具有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Tq502kBqYzNZy8F0.jpg
双屿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农贸市的水产经营户逐一讲解和发放书面《青蟹包装规范》,鹿城市场监管局供图


近期,鹿城区市场监管局基层所执法人员深入到各个农贸市场,向水产经营户逐一讲解和发放书面《青蟹包装规范》。其中,该局松台市场监管所、蒲鞋市市场监管所、滨江市场监管所、双屿市场监管所等均有开展专项检查,目前都未发现青蟹过度捆绑现象,且经营户均知道青蟹不能过度捆绑。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存在青蟹过度捆绑现象的,可拨打12345反映。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9-21 09:16 , Processed in 0.173972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