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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祖辈世世代代都居住在永嘉县枫林镇金山头村,我从出生后就和其他村民一样,已具备金山头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2005年2月,我和本村青年董招兵结婚后,考虑到我家庭情况特殊(我无兄弟姐妹)就把我老公的户口迁到我这里,让他做上门女婿。婚后,三个孩子户口也都登记在我的名下,我全家的户口一直至今登记在金山头村第七生产队。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我们全家都按份分配到承包责任田(位于金山头村口小地名为横田),和本村其他村民享受同等待遇。而2017年在土地确权登记时,金山头村第七生产队成员(金大元金山头村老党员老书记,金衍和金山头村老会计,徐福寿生产队队长,金衍杰,金国银,金银海,金衍省,金衍区等人)他们不顾法律和政策仗着自己在村里的势力,合伙起来欺负我一个无兄弟姐妹又残疾的弱势妇女,分田时不通知我,把我全家1999年所分的责任田(坐落在村口的后半洋小地名为横田)自己几家人瓜分了,不给我们全家分田,剥夺了我们全家承包责任田的权利。而他们自己则有些没有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还有些儿媳在娘家分到了田的在我们这里都照样有田分,如金国银的孙子户口落户在女方,金国柱的妻子(温州人非农业户口孩子都落户在女方),金国尧和他妻子结婚之后户口落户在女方孩子的户口也是落户在女方,徐向荣的再婚妻子户口还在原居地,但这些人在金山头村第七生队都能分田,本生产队的金衍村户口迁走之后生产队就不给他们田分。我全家户口都在也一点田都没有分到。为此我多次求生产队其他成员,找村两委,枫林镇政府,永嘉县信访局,县农业局,恳求帮忙解决组织人员重新分田,把属于我全家的那一份重新分给我们。当时为应付我的信访,枫林镇政府和永嘉县农业局组织人员于2018年3月9日在村委会进行调解。在这里我想问一下枫林镇政府和县农业局的相关领导你们蒙心自问良心过的安吗,你们的调解方案合理,公平,公正吗?你们依法执政了吗?你们有考虑过弱势群体的一点点合法权益吗?明知我是一位残疾无兄弟姐妹的弱势妇女,生产队其他成员是有势力的,但都还站到他们这边,调解时从未出具我生产队的田亩册和在户人数,更没到现场去看过,按照生产队个别成员的意思划一块只有0.125亩约83平方左右的田给我来平息事件,根本没有落实解决问题,根本没有考虑我的利益,只是为了应付上级信访,走一下形式和程序。我生产队总共包括我家有47人,现在除我家5人之外有51人在分田,他们把村里的3亩洋田当宅基地每户人家来均分,2.1亩的半山田按半山田分,7亩的高山田按高山田来分,唯独我家什么田都没有,枫林镇,县农业局的领导调解时按生产队成员的意思在半山田划一块只有0.125亩约83平方左右的田给我全家,其他宅基地,高山田都没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生产队其他成员有势力,你们政府怕了?还是因为我是一位残疾无兄弟姐妹的弱势妇女连政府部门都要歧视,在土地确权承包中,为什么不能和其他村民享有同等待遇。连习总书记都在媒体面前强调,我国是法制社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特别是政府要让弱势妇女感到政府就是自己的娘家。现在我国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全国上下都在扫黑除黑,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我全家合法权益受到了如此侵害,生为金山头村的村民连基本的田都没有,向永嘉有关部门反映了再反映就是得不到解决,据此,我迫切请求社会正义人士给予帮助落实土地承包责任田,我将表示十分感谢。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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