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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恢复全市养老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即日起,我市将解除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恢复老年人返院和新入院服务。超14天未接触过入境回国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老人将可返院或入院。新冠肺炎确诊的老年患者出院后,暂不能入住。
《通知》指出,我市各大养老机构将采用“先预约、再入住”的方式办理入住手续。老年人入住时,需签订14天内没有接触过入境未超过14天的回国人员、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承诺书。
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进入养老机构人员,凭“健康码绿码测体温正常+戴口罩”进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境外人员回国不满14天的,或新冠肺炎病例的治愈者,暂不得进入养老机构。
此外,我市各养老机构将设置探访室或探访区,老年人家属在探访前需提前预约,按指定区域和路线活动。老年人无行动能力的,养老机构可视情安排老年人家属做好防护措施。
对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知》也做了相关规定: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将恢复运营。老年食堂、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也将同步恢复运行,食堂需引导老年人分时段就餐,并严格按照餐忺企业防护措施要求,为刚需老年人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应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服务人员在开展服务过程中须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直接接触老年人的公用服务用品要做到“一人一换一消毒”。
值得注意的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老年食堂正式恢复运营前,应进行全面消毒和安全检查,并组织开展疫情防护安全培训。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前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食堂的人员均凭“健康码绿码测体温正常+戴口罩”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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