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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王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自己按照和车行的约定还清了贷款,车行却不退还履约金?
2018年1月,王先生在某车行购买了一辆汽车,车行为其担保申请了2年无息贷款,并签订合同注明履约金2000元。2020年1月,王先生将贷款还清,兴高采烈的来到车行,要求退还履约金,但遭到车行的拒绝,经多次沟通无果,王先生只能拨打12345求助。
3月15日,瑞安市市场监管局莘塍所接到投诉后,立刻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投诉人王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履约,车行应遵守约定退还履约金。但是车行却有自己的解释:按照合同,王先生所购车辆的车价款为12万6千元,履约金2000元等,购车时,车行将车价款中12万元为王先生办理了无息贷款,并要求王先生2年内予以还清,没有额外收取王先生2000元的还款履约金,因此不存在退还履约金的情况。王先生不认同车行的说法,他说既然当初合同里写了履约金,车行没收是因为履约金包含在车价款里了,否则车价款也不会这么高。双方对于是否付了履约金产生了分歧,而合同中也未明确指出车价款中是否包含了履约金。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方没说清,一方没看清,就糊里糊涂的签订了合同。
经多次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车行同意退还王先生500元,王先生表示满意。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商家与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商家一定要写清楚说明白,不要给消费者造成歧义,消费者也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看清楚问明白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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