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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营草莓生意的谢某夫妇遭遇寒冬。因为无法如期向银行还贷,近日,永嘉法院瓯北法庭受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法院的组织调解下,谢某夫妇可以缓一口气了。
2018年,谢某夫妇打算经营大棚牛奶草莓生意,因资金不足,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嘉县支行借款25万元。本打算一年后打造观光、采摘、旅游一体的生态农业园,顺利回笼资金偿还借款,却遭遇了新冠肺炎疫情,采摘、销售都遭遇寒冬。
转眼该笔金融借款于2019年底到期,经银行多次催讨,谢某夫妇未能如期还款。无奈之下,银行向永嘉法院提起诉讼。
收到开庭传票的谢某向法院表示,自己原先规划的牛奶草莓生态园生产经营计划因疫情受阻,资金回笼困难,现疫情向好阶段恢复生产经营仍需资金投入,暂时无力一次性偿还银行贷款,请求能够给予一定的宽限期。
经办法官了解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原告方说明相关情况,征询原告方意见,考虑到当前情况特殊,给予被告谢某夫妇一定宽限期。在征得原告方同意后,案件经办人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还款时间、还款方式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沟通磋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谢某夫妇在1年内分期偿还借款,并引导双方登录“移动微法院”平台,对调解协议予以签字确认。谢某夫妇连连感谢法院积极居间协调,实现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相统一,并表示一旦经营回利,必将第一时间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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