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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男子邱某沉迷网络赌球,不仅利用职务便利私吞客户旅游款113万余元,还以购买旅游卡为由骗取好友10万元。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挪用资金罪、诈骗罪案。
邱某曾是平阳县一家旅游公司的经理,2016年他接触到网络赌球,一开始赢了点钱。尝到甜头后,便日渐沉迷,没过多久就输了几十万。为了捞回本钱,他打上了客户旅游款的主意。
以往为了便于掌握客户的旅游款是否及时到账,邱某在和客户签订合同时,会让客户将旅游款先打到自己的银行账户,最后再由他统一汇总到公司账户,这让他有了可趁之机。2016年7月,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挪用旅游款113万余元,用于网络赌球及个人还债。
不仅如此,邱某还向其好友刘某下手。他谎称公司近期开发的度假村出现资金短缺,现以旅游卡形式募集资金,即使不使用旅游卡,次月也可获10%利息。刘某想着这买卖“稳赚不赔”,便欣然同意,向邱某转账10万元。
不久,公司发现邱某挪用资金,遂将其开除,事后邱某归还公司36万元。没过几天,刘某在朋友圈看到邱某被开除的声明,便立马打电话给对方,但一直无法接通。原来,邱某早已经逃往外地,并用捡到的身份证生活。2019年9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山东省济南市将邱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邱某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分别构成挪用资金罪和诈骗罪。据此,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处罚金1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及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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