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8305|回复: 0

鹿城出台一揽子复工复产政策实施细则

[复制链接]

13

主题

0

回帖

7

积分

嫩笋

积分
7
发表于 2020-2-28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鹿城区强化企业用工保障
加快推进复工复产若干政策
实施细则
一、支持外地员工返岗实施细则
(一)企业包车接员工返鹿补助
1.政策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以单独包车、企业间拼车等“点对点”方式接送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员工,包车费用按政府与企业2:1的比例分担解决。
2.申报对象入库税收在鹿城的非国有企业。3.补助额度按照实际包车费用的2/3予以补助,企业包车费用最高核定标准为:包车里程*每公里包车综合费用+里程附加费(其中,包车里程按高德地图显示从出发地到最终目的地最长公里数计算;每公里包车综合费用按5元计算。包车里程低于400公里时,里程附加费按1000元/趟计算,包车里程超过400公里时,不再计算里程附加费)。
4.操作流程(1)申报。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下同)在线申报,申报资料包括:
①包车发票(包车租车发票时间在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付款时间需在申报时间之前);
②包车合同;
③企业复工备案表;
④企业包车接市外员工备案登记表;
⑤企业包车接市外员工表(加盖单位公章)。
(2)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线即报即审。
(3)公示。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4)兑现。公示无异议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拨付资金给企业。
5.咨询电话区经信局0577-88030383。(二)员工自行返鹿补贴
1.政策内容(1)1月23日至3月15日前通过乘坐二等座以下铁路列车、客运汽车等方式返鹿的市外企业员工,按票价的50%予以补贴。
(2)1月23日至3月15日前自驾返鹿的市外企业员工,按照同地区乘坐二等座铁路列车标准(若无铁路列车的,参照客运汽车标准)予以补助,并奖励新居民积分1分。
2.申报对象:入库税收在鹿城的非国有企业。3.操作流程(1)申报。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补贴申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申报,申报资料包括:
①员工自行返鹿补贴申请表;
②自行返鹿员工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员工身份证及车票(自驾返鹿员工提供个人自驾轨迹证明资料、行驶证)。
(2)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在线即报即审。
(3)公示。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4)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社保部门及时拨付资金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老员工;由新居民服务中心兑现新居民积分。
4.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577- 88760025。二、统筹解决员工过渡性住宿难题实施细则
(一)政策内容
第一类,因防疫需要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健康观察人员、有租房(住房)但不能入住的员工,申请入住符合疫情防控保障要求的酒店宾馆、公寓旅社、民宿等,给予每人每天100元的住宿补助。
第二类,符合疫情防控期间出租房屋居住标准,企业统一租赁房屋用于员工住宿并统一管理,对集中住宿员工达到30人以上的,按新增租金的10%给予企业租房补助。
(二)申报对象:入库税收在鹿城的非国有企业。
(三)操作流程
1.申报。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申报,申报资料包括:①鹿城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员工过渡性住宿补助申请表;
②鹿城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员工过渡性住宿补助明细表;
③申请第一类补助的企业,还需提交与酒店签订的相关协议、住宿发票;
④申请第二类补助的企业,还需提交租赁合同、租金发票。
2.审核属地街镇收到申请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区房产管理中心,区房产管理中心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3.公示。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4.兑现。公示无异议后,区房产管理中心及时拨付资金给企业。(四)咨询电话:区房产管理中心0577-88168089、88168012。
三、企业招工“补贴+积分+消费券”奖励实施细则
同种招引奖励只能申请一次,即对于同一员工,企业、老员工、人力资源中介等机构及基层组织招工奖励不能重复申报。
(一)企业招用市外首次来鹿就业员工补贴
1.政策内容企业直接招用市外首次来鹿就业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2.申报对象:入库税收在鹿城的非国有企业。3.操作流程(1)申报。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补贴申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申报,申报资料包括:
①首次在鹿就业员工招用补助申请表;
②首次在鹿就业员工招用名册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新招员工身份证及劳动合同。
(2)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新居民服务中心进行联审。
(3)公示。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4)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社保部门及时拨付资金给企业。
4.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577-56677587。(二)老员工“以工招工”补贴
1.政策内容老员工每招引1名市外首次来鹿新员工被企业录用、在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工作3个月以上,根据上岗时间不同(2月、3月、4月)、分三档给予每人1000元、600元、300元标准的补贴,并奖励新居民积分1分。一次性招进20人及以上的,分别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300元/人,每位老员工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申报对象:入库税收在鹿城的非国有企业。3.操作流程(1)申报。企业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补贴申报要求,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申报,申报资料包括:
①以工招工人员补助申报表;
②新老员工身份证及企业证明。
(2)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新居民服务中心进行联审。
(3)公示。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4)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社保部门及时拨付资金给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老员工;由新居民服务中心兑现新居民积分。
4.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577- 88760025。(三)人力资源中介等机构引进人员补助
1.政策内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商(协)会及其他中介机构为我区企业成功招聘在鹿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工作3个月以上员工的,根据上岗时间不同(2月、3月、4月)、分三档给予每人400元、300元、200元标准的补贴。引进市外首次来鹿员工的,补贴标准每人提高至1000元、600元、300元。一次性招进20人及以上的,分别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300元/人,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申报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各商(协)会及其他中介机构。3.操作流程(1)申报。第三方机构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补贴申报要求,登录市人力社保局规定的统一平台在线申报,申报资料包括:
①人力资源中介等机构引进人员补助申报表;
②人力资源中介等机构引进人员名册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新招员工身份证及企业证明。
(2)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会同新居民服务中心进行联审。
(3)公示。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4)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社保部门及时拨付资金给企业。
4.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577-56781316。(四)基层组织推荐鹿城籍待业人员被企业录用补贴
1.政策内容(社区、居)等基层组织推荐鹿城籍待业人员被企业录用,参加社会保险并工作3个月以上,根据上岗时间不同(2月、3月、4月)、分三档给予每人400元、300元、200元标准的补贴。一次性招进20人及以上的,分别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300元/人,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申报对象:村(社区、居)等基层组织。3.操作流程(1)申报。各基层组织于2020年6月30日前,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补贴申报要求,登录市人力社保局规定的统一平台在线申报,申报资料包括:
①基层组织推荐鹿城籍待业人员被企业录用补贴申请表;
②基层组织推荐鹿城籍待业人员被企业录用人员名册表(加盖单位公章);
③新招员工身份证及企业证明。
(2)审核。社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在线即报即审。
(3)公示。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4)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社保部门及时拨付资金。
4.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577-56781316。(五)新员工每人可享受价值500元的消费券奖励
申报途径另行通知,咨询电话:区发改局0577-88030512。
(六)发放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政策内容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补贴范围,按照企业实际培训费用不超过95%的比例给予企业补贴,每人每个培训项目补贴的培训费最高不超过800元,每人每年最多可享受3次补贴。
2.申报对象:受疫情影响期间,对职工(含在本企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入库税收在鹿城的停工半停工非国有企业,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3.操作流程(1)备案。企业于培训前登录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请系统(http://zyjn.zjhrss.gov.cn/osta/page/stu/QYzhsq.jsp)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请备案。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通过后,企业凭获取的账号密码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录入学员名册等相关信息,按培训方案开展线上培训。备案资料包括:
①疫情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申报备案表;
②培训方案;
③疫情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承诺书;
④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
(2)申报。登录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平台上传以下申报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①疫情期间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
②申请补贴学员名册、签到记录、授课记录证明材料、测试记录、发票凭证等。
(3)审核。人力社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分批定时对企业线上培训费补贴进行联审。
(4)公示。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5)兑现。公示无异议后,由人力社保部门及时拨付资金。
5.咨询电话:区人力社保局0577-55566370、0577-55566350(七)建筑工人专项奖励
1.政策内容对鹿城区管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工地,其建筑工人于3月15日前来到鹿城并投入工作的,每人每日享受100元奖励(从到达申报对象工地工作之日起计算,至3月15日截止)。
2.申报对象鹿城区管政府投资项目的施工单位。申报对象的申请人员需符合以下要求:为申报对象的非温州籍建筑工人,需在工地复工备案时间起至3月15日之间到达申报对象工地上班。3.操作流程(1)申报。申报对象从3月15日24时起,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申报,申报资料包括:
①建筑工人专项奖励申请表;
②建筑工人专项奖励人员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③建筑工人返温相关凭证(汽车票、机票、动车票、包车证明、自驾高速通行记录等);
④建筑工人工作证明及建筑工人工资册复印件;
⑤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线即报即审。
(3)公示。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
(4)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向申报对象拨付资金,再由申报对象拨付给申报名单中的建筑工人。
5.咨询电话:区住建局:0577-55577258。鹿城区企业复工复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00300592709_aa60b594.jpg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5-1-21 12:54 , Processed in 0.169534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