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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温州出台22条不动产登记新举措助企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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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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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0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优先保障提供高效登记,优化环节提升等级便捷度,创新形式盘活在建阶段的不动产——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已制定出台22条不动产登记新举措,全力支持和推动受疫影响的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22条新举措涵盖优先保障、优化环节、精简材料、助企融资、信息共享等,多途径、多角度、多方式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快速办证、助企融资及解决登记难题等方面提供精准周到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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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 视觉中国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可线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不见面”办事是关键。为此,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在优先保障方面,引导企业采用“网上办”“掌上办”等线上的方式办理不动产登记。

除不动产登记信息线上查询、银行和公积金线上抵押登记等业务外,此次新增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商品房一手转移等业务的线上受理。市民可关注“温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了解线上办理的具体操作方法。
对于防疫相关企业和个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事项,将立即开辟绿色通道。另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办理登记需领证的及此前已缴费办结但尚未领证的,其不动产权证书一律采用免费邮寄的方式送达,自邮政恢复递送后按登记完成顺序邮寄。
不动产登记一窗平台的信息共享功能此次也将优化升级。
如可共享获取的证照信息,申请人无需再提供纸质材料,登记资料以电子形式归档;申请人申请房地产项目首登及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告登记等业务的,登簿后将向权利人推送电子不动产权证和登记证明,进一步加快登记速度。


精简材料让登记更加便捷根据新举措,企业、个人转让不动产可精简多项材料。

如股份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转让不动产的,不再收取股东(董事)会决议、公司章程;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转让不动产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再收取股东(董事)会决议、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司章程等。
除执法部门明确函告不动产登记部门因违章建筑违法用地要求暂缓办理的情形外,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不再主动进行函询,直接对合法建筑及用地进行登记;不能区分违建违占位置的将注明相应面积,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附记中注明。
同时,多个登记环节也予以优化。
如不涉及处分不动产的权利人无法到场申请登记的,代理人提供由权利人自书的委托书,并具结承诺委托书真实有效的,可由代理人代为办理;房开企业和农村集体组织在申请商品房、安置房、经适房等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可一并出具自书委托,将后续转移登记事项委托购房人或安置户代为申请。


盘活在建不动产助企融资针对企业融资难题,此次不动产登记中心创新形式,直接盘活在建阶段的不动产。

比如,企业可以在建工程的已建成部分(工业厂房为整体,房开项目为按套),设定最高额抵押担保,从而实现在最高额度内一次登记循环使用贷款,也可自主协商确定抵押物的价值以及为第三方借款担保。
多个企业共有的工业用地或工业在建工程,共有人间通过事先订立协议,明确以各自份额转让和抵押无需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各企业可以自己享有的份额单独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此外,在抵押业务方面,此次新举措明确,权利人以多处不动产并贷为一笔债务提供担保的,可在抵押合同中明确各自担保的债务,分别单独设立抵押权,并在债务部分清偿后,单独注销对应不动产上的抵押权。
此次措施涉及非企业登记的,可以参照执行。有效期至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3个月,上级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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