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
瓯海区面对疫情,瓯海区企业何时复工?复工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企业员工如何返岗?别急,我区已出台《瓯海区企业复工操作手册》。一图明了如何操作↓↓
龙湾区
复工复产街道、部门联系电话
浙南科技城经发局:
姜日成88019703
浙南科技城创业服务中心:
舒 丹88019719
区经信局:
张晨晨86968731
区科技局:
陈 梅86968188
区住建局:
刘珺珺86966711
赵 帅86350029
金仁敏86354275
孙香忠86968636
丁少波86966721
区商务局(服务业发展中心):
简守成86966896
王良挺86960528
虞建茅86968170
永中街道:
项公鑫56855111
蒲州街道:
顾海俊88017331
海滨街道:
邵海潮13868404260
永兴街道:
董昭蒙86928027
状元街道:
张央辛86800366
瑶溪街道:
叶立波86613237
洞头区 洞头区坚决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连日来,紧锣密鼓研究部署复工复产工作,在持续有效防控疫情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各行业复工复产。建立复工复产审批机制,实行行业分类分时段恢复,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强化企业指导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平稳运行。
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专门增设生产恢复、政策保障、金融服务、法律服务等4个工作组,全方位、更精准地指导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逐步恢复渔农业生产
2月12日起,洞头区逐步恢复渔农业生产供给。组织恢复春耕生产和渔农业生产,渔业船舶(包括海洋捕捞渔船和渔运船)恢复正常渔业生产秩序,每艘出海渔船配发水银体温计和体温登记表,严格执行船员体温检测。实行渔获定点上岸制度,各街道(乡镇)结合本辖区渔船分布情况,确定1—2个渔获固定上岸点,每批次不能超过6人。另悉,我区还对渔农初级产品质量检测和运输销售、涉渔涉农疫情防控巡查、渔船动态管理、基础农产品保供调剂“四张”清单等内容作了详细要求,助推我区渔农业恢复生产。
区经信局把好企业复工第一站
根据区《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通知》精神,按照“风险可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实行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工前有准备、复工时有备案、复工后有监督。“四类”重点企业(包括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点要国计民生的相关生产、转产和配套企业)经区防疫领导小组同意可立即复工,“白名单”企业2月17日24时后优先复工,其他企业2月22日24时后有序复工。严格落实复工复产企业的开工审批、防疫指导等工作,实行驻企服务员点对点管理。开展对企业复工后所需防控物品调查摸底,积极协调解决渠道问题。制定支持我区商贸、科技和金融企业相关优惠措施,最大限度减轻疫情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
区市场监管局十项举措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2月11日,区市场监管局紧急出台《服务企业复产复工的十条举措》(以下简称《举措》),提振企业信心,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根据《举措》,该局将建立“专人、专窗、专线”快速处理机制,为各类复工复产企业提供“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登记注册便捷渠道;在餐饮服务保障方面,支持餐饮单位快速开通线上餐饮门店,对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未登记网络经营业态的食品行业经营主体,允许“先经营后登记”。此外,《举措》还规定了包括食品生产企业复工现场指导、相关证件延期使用、企业年报延期申报、延长特种设备定检周期、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秩序和权益等内容,帮助企业复工复产。
全区有关经营单位经申请并报备案同意后,食品生产行业可在2月15日24时后复工,餐饮行业可在2月15日24时后复工,外卖行业在2月13日0时后复工。
区住建局制定出台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指南
2月11日,区住建局制定出台《洞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开复工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根据《指南》,我区各建筑工地于2月17日24时起实行分批次有序开工复工。已具备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封闭式管理的10个建筑工地被列入第一批,可优先申请开复工。其他建筑工地视封闭式管理情况实行有序开复工,使用本地员工和未离洞头的人员,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工地,优先申请开复工。具体采取“一企一策”针对性处理。
永嘉县
面对疫情,永嘉企业何时复工?复工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企业员工如何返岗?永嘉已出台《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及企业复工操作手册。小布带你一图看懂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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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瑞防办〔2020〕56号
关于印发瑞安市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疫情防控等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瑞安市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瑞安市商贸企业有序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瑞安市建设工程有序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围绕“2月17日24时”这个关键时间节点,按照“风险可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实行一地一策、一企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工前有准备、复工时有备案、复工后有监督。明确企业复工审查备案流程,严格按照复工条件要求对企业复工申请进行审核把关,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复工。疫情严重的乡镇(街道)仍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视情推迟复工时间,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力优化保障服务。各乡镇(街道)要组织企业有序接收安排返岗人员,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可在复工前提前返岗,确保企业顺利复工。要加强交通通行保障,交通管控期间,对复工企业必需的物流运输车辆,由复工企业提出申请,属地乡镇(街道)统一办理通行证明。要深化助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扎实推进“千名干部进千企”,完善“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实现助企服务全覆盖。各级领导干部和涉企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问题;行业协会要做好行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宣传服务工作。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的企业复工复产领导机构,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企业复工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要坚持稳控当头,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员工防护责任、属地管理责任的“三个责任”,并严格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经信、住建、商务等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和企业复工指导服务。强化督查问责,企业员工隐瞒行程及病情不报的,企业虚假提供复工申报材料、防控措施履行不到位的、疫情管控不力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对未经备案私自开工的企业,或违反规定使用外地员工且未建立健康档案的企业要严肃查处。
瑞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瑞安市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工业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根据省、温州市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企业复工对象
全市工业企业分类分期有序复工、有序返瑞,实行复工申报备案制,建立优先复工“白名单”制度。所有企业未经审查备案通过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复工、擅自组织员工返瑞。
(一)即刻复工对象。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工业项目建设施工、省级及以上发文要求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生产重点企业及迫切配套企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工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企业视同即刻复工对象。在确保符合疫情防控条件后,相关企业可即时申报。
(二)优先复工对象。1.防疫物资生产相关的上下游企业。2.上市企业、雄鹰型培育企业、领军工业企业、高成长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隐形冠军企业及培育企业、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3.重要出口企业。4.以上三类工业企业相应的配套企业。复工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24时之后。
(三)其他复工对象。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其他工业企业,复工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24时之后。
仙降街道辖区工业企业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工前做到“六个到位”
(一)防控承诺签订到位。企业必须签订《瑞安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并接受企业员工和社会监督。
(二)复工方案制定到位。企业必须制定《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
(三)应急处置措施到位。企业必须制定《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突发状况应对和管控工作,复工后若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员工信息核查到位。企业必须排查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员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企一档”的健康台账。
(五)防控物资准备到位。企业必须做好口罩、红外线测温仪、消毒水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并设立测温点、临时隔离区,保障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进行。
(六)安全生产保障到位。企业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办公楼、车间、食堂等公共场所和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对生产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
三、企业复工申报流程
工业企业经确认属于即刻或优先复工对象的,做到疫情防控到位、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设备检修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隔离区设置规范、厂区(宿舍)实现封闭式管理,且承诺仅先组织在瑞本地员工或外地留瑞员工返岗生产,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复工申请,由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查通过后,方可启动复工复产,并报送市经信局备案。
其他复工对象由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审查通过后即可复工复产。
复工企业须提供复工复产申请审核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复工企业员工健康统计表、复工企业员工健康情况汇总表等相关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复工。
四、复工后做到“六个强化”
(一)强化员工管理。1.实行全厂区(宿舍)封闭式管理,原则上本地员工也需封闭式管理,特殊情况可适当采取自驾或专车往返,一律不得乘用公共交通。2.督促员工佩戴口罩,非企业员工不得进入、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天不少于2次。3.疫情期间一律暂停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活动。
(二)强化就餐管理。1.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2.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3.食品加工、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
(三)强化卫生防护。1.加强全厂区的全面通风,尽量增加通风换气次数。2.暂停使用中央空调。3.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场所及设备、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定时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应急处置。1.若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并启动应急预案。2.一旦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并停止生产,待疫情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3.因疫情导致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
(五)强化联防联控。1.每日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生产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2.严格落实员工返岗报备,一旦有新增上岗员工,一律进行健康登记,并报属地乡镇(街道)审查备案。3.一旦发现外地员工来企求职,未经审查备案,一律不予接收,并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
(六)强化教育宣传。1.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减轻员工心理负担。2.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讲,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3.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倡导适度运动,坚决杜绝员工疲劳作业。
五、优化“三个服务”
(一)加大招工稳岗力度。要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地的对接,制定返岗人员的标准要求,由输出地有组织集中输出,全程医疗监测,并组织企业集中有序接收安排。鼓励企业通过线上招聘、劳务派遣等方式拓宽员工招引渠道。鼓励引导企业通过预留岗位、保留待岗期基本工资、提高待遇等措施留住各类人才。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可在复工前提前返岗,确保企业顺利复工。
(二)加强交通通行保障。交通管控期间,市经信局及时将备案通过后的复工企业名单和企业员工名单抄送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卡口管制组。企业获准复工后,及时将获准复工信息反馈给返岗员工,返岗员工凭身份证、企业复工备案表等有效证明或验证码,予以正常通行。对复工企业必需的物流运输车辆,由复工企业提出申请,属地乡镇(街道)统一办理通行证明。
(三)深化助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扎实推进“千名干部进千企”,完善“一对一”联系帮扶机制,每家提前复工企业配备一名助企联络员,实现助企服务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和涉企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组织助企联络员当好“服务员”,深入企业了解生产需求和困难问题,并常态化通过网络等方式动态掌握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工人紧缺、资金困难、订单不足、合同纠纷等问题;组织助企联络员当好卫生“监督员”,深入解读疫情形势,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安全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行业协会要做好行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宣传服务工作。
六、落实“三个责任”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准确掌握员工健康动态信息,确保复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不认真开展防疫工作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企业,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复工审查备案,强化企业监管。要对复工企业分批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指导和培训,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方案。对企业复工审查后已备案,并经严格管控审查,出现一般管控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后果的,免予追究责任。
(三)落实部门责任。市纪委市监委、市两个健康办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发改、经信、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企业缺工问题;卫生健康、公安、新居民、经信、交通等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附件:1.瑞安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查表
2.瑞安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3.瑞安市疫情期间工业企业外地员工返企管理办法
3-1.工业企业外地员工返企申报表
附件1
瑞安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查表
年 月 日
| 企业名称
|
| 详细地址
|
| 行业类别
|
| 企业类别
| (即刻复工/优先复工/
其他复工)
| 法定代表人
|
| 电话
|
| 联系人
|
| 电话
|
| 计划复工时间
|
| 企业原员工总数
|
| 返岗员工数
|
| 本地返岗员工数
|
| 留瑞外地返岗员工数
|
| 外地返瑞返岗员工数(需审查备案)
|
| 基本条件
| ¨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防控机构组建到位 ¨复工方案制定到位
¨员工信息排查到位 ¨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厂区防疫消杀到位
¨安全生产保障到位 ¨厂区(宿舍)封闭式管理到位
¨只能先组织在瑞本地员工和留瑞外地员工复工
(已到位的,在¨内打√)
| 申请理由
|
| 申请企业
承诺
|
本企业对申请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承诺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 所在乡镇(街道)审查意见
|
盖章:
|
附件2
瑞安市工业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确保做好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落实工业企业防疫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制订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并明确专人负责,将各项举措要求落实到每一车间、每一班组。
2.复工后前期只组织在瑞本地员工及留瑞外地员工参与生产,并对留瑞外地员工实行厂区(宿舍)内封闭式管理,厂区内有条件设立集中隔离点的企业,对非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企业核心高管、重点技术骨干、重要岗位员工,必须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审查备案后才可组织其有序提前返瑞。
3.全面排查员工情况,做好建档工作,对每个湖北员工逐一打电话劝告延迟来瑞,如发现湖北员工来瑞的,应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处置,并配合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
4.加强员工防疫,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每日2次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员工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并停止生产,封锁厂区,对所有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
5.建立员工健康申报制度,返工人员返瑞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6.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7.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场所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实行厂区闭环管理,采取“六个到位”“六个强化”措施,坚持设岗排查,做好登记管理,不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湖北等重点地区租户。
9.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专人每日中午12时前向乡镇(街道)和经信部门报送开(复)工及员工防疫情况报表,紧急情况按规定立即报送,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10.其他疫情防控相关承诺事项。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员工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并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负 责 人: 日 期:
附件3
瑞安市疫情期间工业企业外地员工返企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工业企业外地员工返企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平稳复工、疫情可控,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坚持有计划分批返企原则。按照《瑞安市工业企业有序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复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需要,对春节返乡还未返瑞职工,制定来瑞返企计划,允许企业核心高管、重点技术骨干、重要岗位员工等人员提前返瑞,主动隔离,做到有序错峰返程,返岗复工外地返瑞员工数不超过企业原员工总人数的50%。
(二)坚持有条件隔离返企原则。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企业通过自有职工宿舍再分配、腾出办公用房、独立租用宾馆等方式按防疫要求设立隔离区,隔离区须经乡镇(街道)、卫生健康部门实地验收,达到防疫隔离条件后,企业方可按隔离区规模组织相应人员返企。
(三)坚持有准入要求返企原则。按照省、温州市和瑞安市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对企业员工实行“三色管理”:
1.红色人员: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原则上进行劝返、不得返瑞;若必须来瑞,一律按规定严格实行集中隔离14天。
2.黄色人员:对来自中、低风险区域的员工,按照来前有准备、途中有秩序、来后有制度的要求,结合员工健康档案,返工前了解其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确保过去14天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情况。对于该类人员,原则上要求实施居家隔离14天;但企业员工健康档案齐全、每日体温测量正常等,可适当减少居家隔离天数,但隔离天数不少于7天。
3.绿色人员:对于在瑞本地员工和外地留瑞员工,过去14天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情况,严格实行居家隔离措施的,可免除返岗前隔离措施。对通过有组织包车、自驾(非公共交通工具)返瑞,属于新冠肺炎零确诊县(市、区),健康档案齐全、每日体温测量正常的员工,也可免除返岗前隔离措施。
(四)坚持有组织统一返企原则。经审查备案允许返企职工,相关企业要尽量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组织人员有序进入瑞安,并组织专人专车直接接入隔离区进行隔离观察。企业和所在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隔离观察管控措施。
二、申请程序
符合外地员工返企原则和要求的工业企业,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填写工业企业外地员工返企申报表(附件3-1)、工业企业外地员工返企基本情况汇总表,制定外地员工返企全流程管控方案,向所在乡镇(街道)进行申报审查,落实准入和管控措施,并报市经信局备案。
三、准入程序
(一)告知。由企业逐一告知审查备案的返企员工,并严格按照填报信息逐一制定进入瑞安的管控方案。
(二)进入。原则上要求外地员工采用包车、自驾返瑞,确需通过飞机、市外高铁等站点来瑞的,由企业安排车辆接机(接站)。外地返企员工须在指定时间段从瑞安阁巷高速出口受控进入瑞安,乡镇(街道)安排专人做好监督服务。
(三)放行。企业和乡镇(街道)责任人员须提前在高速口等候,掌握外地返企员工动态,并与卡口点负责人做好衔接。在瑞安阁巷高速出口处设立医学监测点,人员到达后,经检查无异常情况的有序放行。
(四)接收。外地返企员工放行后,企业安排专人做好人员接收,由企业负责接收并带至隔离场所,必要时可向政府申请提供专车接送。符合绿色人员条件的外地返企员工经医学检查后无异常情况,可免于隔离措施。
符合绿色人员条件的在瑞本地员工和留瑞外地员工可直接自行返企。
四、管控措施
(一)落实全流程管控方案。乡镇(街道)和工业企业均须成立外地员工返企疫情防控小组,制定外地员工返企全流程管控方案,严格管控工作制度,明确返企计划,明确组织领导及员工管控、物质保障、测温诊断、环境消毒、防控宣传等职责分工,确保企业员工隔离场所的疫情防护措施到位。
(二)落实隔离观察管控要求。各企业担负返企员工管控主体责任,以隔离场所为单位进行封闭式管理。各助企服务员、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各企业落实隔离观察措施的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可结合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封闭式管理场所,履行隔离观察14天的管控措施。
(三)落实返企员工扶持政策。对经审查备案提前复工的工业企业出资包车接员工返瑞的费用,按70%的比例予以补助;对企业外地员工经审查备案返瑞的,对租用独立宾馆集中隔离的,按每人每日100元予以补助。
五、职责分工
(一)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返企员工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疫情防控负全面领导责任。按要求落实“日报告”制度,如实报告外地返企员工情况及日常防疫情况。工作不力导致返企员工失控失管的,将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并通过评估,实施停产等有关措施。返企员工来瑞后,未经复工审查备案,一律不得上岗复工。
(二)属地管控责任。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外地员工返企全流程管控方案,建立日常防疫制度,落实专人,层层压实责任,开展各项审核、监督工作。
(三)部门联控责任。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企业相关返企员工卡口检验,并指导做好管控期间各项防疫措施;市经信局负责指导企业开展相关复产安排,排摸员工返企计划等情况;市公安局负责协助做好返企员工放行和管控工作,依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交通疏导等保障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公安、卫生健康部门对返瑞车辆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做好公路交通管理工作。
附件3-1
工业企业外地员工返企申报表
企业(项目)
名称(盖章)
|
| 申请复工日期
|
| 开复工类型
| 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 疫情防控必需
群众生活必需 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
特殊情况 其他
| 法人代表
|
| 联系电话(手机)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 员工总人数
|
| 其中市外申请来瑞员工总人数
|
| 是否有防疫隔离管控人员
| 否 是
| 是否有员工宿舍
| 否 是
| 是否设置隔离点
| 否 是
| 是否实行分餐制
| 否 是
| 是否集中接送
| 否 是
| 疫情防控物资配备情况
| 口罩: 体温计:
消毒液: 其他:
| 企业承诺
| 本单位保证以上情况及提供的资料属实,并承诺按照要求做好人员管控和各项防疫工作,承担企业主体责任。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乡镇(街道)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需同时提交企业复工有关人员受控进瑞申报汇总表。
瑞安市商贸企业有序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商贸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确保企业平稳过渡,根据省、温州市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企业复工对象
全市商贸企业分类分期有序复工、有序返瑞,实行复工申报备案制,建立优先复工“白名单”制度,所有企业未经审查备案通过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复工、擅自组织员工返瑞。
(一)即刻复工对象。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的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大型超市、便利店、粮油企业(店)、加油站等及其上游批发配送企业。春节期间连续营业企业视同即刻复工对象。复工企业员工必须全部为在瑞本地员工或留瑞外地员工。在确保符合疫情防控条件后,相关企业可即时申报。
(二)优先复工对象。1.上年度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重要生产资料批发企业;2.上年度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贸易型出口企业;3.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4.省级以上电商示范企业、省4A级以上电商企业、列入省重点培育电商平台的企业、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电商企业。复工企业员工必须全部为在瑞本地员工或留瑞外地员工。复工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24时之后。
(三)其他复工对象。符合疫情防控条件的其他商贸企业,复工时间为2020年2月22日24时之后。商场、综合体、餐饮等人群集聚的商贸流通企业和仙降街道辖区商贸企业复工时间另行通知。
二、企业复工基本要求
(一)必须全面准确掌握员工信息。企业必须排查员工出行轨迹,全面掌握员工当前身体状况、春节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建立职工“一企一档”的健康台账。返瑞员工管理参照《瑞安市疫情期间工业企业外地员工返企管理办法》执行。
(二)必须保证防控物资准备到位。企业必须提前准备红外线测温仪、体温计(腋下),做好不少于10天使用量的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并设立测温点和隔离房。
(三)必须制定复工和疫情防控方案。企业必须制定《商贸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物资与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等内容,落实落细各项举措,逐级落实责任。
(四)必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企业必须制定《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包括工作目标、应急响应、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工作要求、信息发布等内容。若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五)必须做好员工防护知识培训。复工前必须要对所有员工进行防护知识培训,包括如何正确佩戴口罩、如何正确洗手、如何正确消毒、按规定检测体温、新冠肺炎有关知识和防护等。
(六)必须签订防控承诺书。企业必须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签订《商贸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交属地乡镇(街道),自觉接受监督;要通过信用管理和奖惩手段,落实好每位员工签订自觉防护承诺书,自觉执行好防控措施要求,及时、如实报告行踪信息和健康情况。
三、企业复工申报流程
(一)提前复工审查备案:1.即刻复工对象中便利店等按照市防控办第14号通告执行;粮油企业(店)符合防控要求和复工人员要求即可申报,由属地乡镇(街道)审查后复工,并报市商务局备案。2.优先复工对象执行白名单制度,由市商务局将白名单提供给相关乡镇(街道)。企业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复工申请,乡镇(街道)结合部门提供的白名单,经核查达到企业复工“六个必须”基本要求的,予以核准复工,并报市商务局备案。
(二)其他复工对象。由所在乡镇(街道)审查通过后即可复工复产。
(三)复工申报资料。企业须提供:1.瑞安市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查表(见附件1);2.瑞安市商贸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3.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实施方案;4.疫情防控应急预案;5.复工员工花名册;6.防控物资登记表;7.外地员工返瑞(新招聘)隔离情况登记表(优先复工类企业不用填报)。
四、复工后做到“六个强化”
(一)强化员工管理。1.落实专人负责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测量体温,对员工的体温测量一天不少于2次,并对结果做好记录,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并及时上报。2.督促员工佩戴口罩、洗手。3.疫情期间一律暂停员工大会、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活动。
(二)强化就餐管理。1.推行分餐制、盒饭制,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2.厨房和茶水间等场所环境整洁,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三)强化卫生防护。1.加强营业、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增加通风换气次数,暂停使用中央空调。2.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场所及设备、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定时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
(四)强化应急处置。1.若发现员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上报属地乡镇(街道),并启动应急预案。2.一旦发现员工有确诊病例或疑似感染者,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并停止经营,待消除疫情后方可恢复经营。
(五)强化联防联控。1.每日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经营情况、员工健康状况、防疫工作开展情况,紧急情况随时上报。2.严格落实员工返岗报备,一旦有新增上岗员工,一律进行健康登记,并报属地乡镇(街道)审查备案。3.一旦发现外籍员工来企求职未经审查备案,一律不予接收,并立即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
(六)强化教育宣传。1.密切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减轻员工心理负担。2.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讲,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和参与社会群防群控的自觉性。3.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员工作息,倡导适度运动,坚决杜绝员工疲劳作业。
五、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和服务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准确掌握员工健康动态信息,确保复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坚持稳控当头,认真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和预案。对不认真落实防疫工作的,给予警告乃至停业处罚;造成疫情发生、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要成立企业复工专班,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企业复工审查,加强网格化管理,强化对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监管,督促属地企业制定“一企一策” “一人一档”。要加强对复工企业服务,分批对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工作指导;及时为企业办理员工出行证明和运输车辆证明。对企业复工审查后已备案,并经严格管控审查,出现一般管控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后果的,免予追究责任。
(三)落实部门责任。市纪委市监委、市两个健康办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复工企业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要密切关注复工企业的用工情况,协调解决缺工问题;交通部门要牵头协调解决企业物流运输问题;卫生健康、公安、新居民、经信、商务、交通等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全面掌握人员流动状况和健康信息。
(四)加强助企服务。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扎实推进“千名干部进千企”,对重点商贸企业统筹安排干部“一对一”结对,其他商贸企业由乡镇(街道)按照网格化“一对多”联系。结对干部要当好“服务员”, 深入企业了解生产需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要当好“监督员”,深入指导企业加强疫情防控,督促企业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做好疫情安全和有序复工复产工作。行业协会要做好行业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的宣传服务工作。
附件:1.瑞安市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查表
2.瑞安市商贸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1
瑞安市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申请审查表
年 月 日
| 企业名称
|
| 详细地址
|
| 行业类别
|
| 企业类别
| (即刻复工/优先复工/
其他复工)
| 法定代表人
|
| 电话
|
| 联系人
|
| 电话
|
| 计划复工时间
|
| 企业原员工总数
|
| 返岗员工数
|
| 本地返岗员工数
|
| 留瑞外地返岗员工数
|
| 外地返瑞返岗员工数(需审查备案)
|
| 基本条件
| ¨员工信息排查到位 ¨防控机构组建到位 ¨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复工与防控方案制定到位 ¨防控预案制定到位
¨员工防护培训到位 ¨安全生产保障到位 ¨承诺签订到位
¨全部为在瑞本地员工和留瑞外籍员工复工
(已到位的,在¨内打√)
| 申请理由
|
| 申请企业
承诺
|
本企业对申请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承诺疫情各项防控措施按要求落实到位。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 所在乡镇(街道)审查意见
|
盖章:
|
附件2
瑞安市商贸企业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确保做好商贸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本企业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落实商贸企业防疫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制订本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细化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并明确专人负责,将各项举措要求落实到每一车间、每一班组。
2.复工后前期只组织在瑞本地员工及留瑞外地员工参与生产,并对留瑞外籍员工实行厂区内封闭式管理,厂区内有条件设立集中隔离点的企业,对非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企业核心高管、重点技术骨干、重要岗位员工,必须向属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审查备案后才可组织其有序提前返瑞。
3.全面排查员工情况,做好建档工作,对每个湖北员工逐一打电话劝告延迟来瑞,如发现湖北员工来瑞的,应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处置,并配合实施14天集中隔离观察。
4.加强员工防疫,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人员,设立企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配备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每日2次对员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员工出现1例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并停止生产,封锁厂区,对所有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
5.建立员工健康申报制度,返工人员返瑞前需填写健康申报表,内容包括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及本人与同住人员身体健康状况。
6.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加强餐厅的通风和预防性消毒,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7.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的场所要定期清洗空调,并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倡导员工养成勤洗手的习惯。
8.实行厂区闭环管理,采取“六个到位”“六个强化”措施,坚持设岗排查,做好登记管理,不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湖北等重点地区租户。
9.加强信息报送,落实专人每日中午12时前向乡镇(街道)和商务部门报送开(复)工及员工防疫情况报表,紧急情况按规定立即报送,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
10.其他疫情防控相关承诺事项。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员工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并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负 责 人: 日 期:
瑞安市建设工程有序开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有序开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温州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开复工对象
建立建设工程“白名单”制度,“白名单”中的工程项目优先开复工。所有建设工程开复工实行申报制度,未经审查通过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全市建设工程项目部非在瑞管理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可提前由建设单位统一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返瑞,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乡镇(街道)进行审核,报市防控办备案。按照“风险可控、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建设工程项目开复工。
(一)“四类”重点建设项目,可立即开复工。对疫情防控、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必需、涉及重点国计民生确需的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申报核准后可立即开复工。
(二)“白名单”项目,2月17日24时后优先复工。1.使用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瑞员工、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建设工程,经申报核准后优先全面复工;2.白名单中的重点工程和学校、医院、安置房、市政基础设施等民生工程,经申报核准后优先部分复工;3.监理、设计、检测等建筑业企业及与建设工程紧密相关的混凝土生产、渣土(泥浆)运输等企业,经申报核准后优先部分复工。
(三)其他符合开复工条件的房地产、工业厂房等建设项目可于2月22日24时起申报复工。
企业申请开复工时需明确分批返瑞人数、返瑞方式、交通接送方式、隔离方式。对人员实行“三色管理”:
1.红色人员: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原则上进行劝返、不得返瑞;若必须来瑞的,一律按规定严格实行集中隔离14天。
2.黄色人员:对来自中、低风险区域的员工,按照来前有准备、途中有秩序、来后有制度的要求,结合员工健康档案,返工前了解其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并确保过去14天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等情况。对于该类人员,原则上要求实施居家隔离14天;但企业员工健康档案齐全、每日体温测量正常等,可适当减少居家隔离天数,但隔离天数不少于7天。
3.绿色人员:对于在瑞本地员工和外地留瑞员工,近14天没有过去高风险地区、以及没有接触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等情况,身体健康的,可免除返岗前隔离留观。对通过有组织包车、自驾(非公共交通工具)返瑞,属于新冠肺炎零确诊县(市、区),员工健康档案齐全、每日体温正常的,也可免除返岗前隔离留观。
二、开复工条件
(一)疫情防控要做到“七个到位”。
1.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并签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
2.防控机构组建到位。建设工程一律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分别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总负责人,并且明确直接负责人、现场监管负责人等各类对象的工作职责。
3.复工防控方案到位。方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工、疫情防控措施、招工计划、后勤保障、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等内容。
4.员工健康把关到位。要严格排摸员工出行轨迹,进行“一人一档”健康状况登记,全面掌握员工当前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与重点疫区人员接触情况及共同生活成员健康状况。对存在风险的员工予以劝返,对到岗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应根据施工规模、员工数量等情况,自行配备相应数量的口罩、消毒液、酒精等防疫物资,落实疫情防控专管人员,设立测温点、临时隔离室。
6.场所防疫消杀到位。要对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清扫消毒防疫。
7.封闭管理措施到位。必须对建设工地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专人管理实名制登记工作。
(二)安全生产要符合“五个要求”。
1.安全基础管理符合要求;
2.临时用电符合要求;
3.安全防护措施符合要求;
4.起重设备、施工机具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5.深基坑、脚手架、模板工程等危大工程符合安全生产条件。
三、开复工报审材料与流程
(一)申报材料(具体表格见附件)
1.建设项目开复工申报表;
2.返瑞人员汇总表;
3.返瑞人员个人健康申报表;
4.疫情防控承诺书;
5.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
6.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7. 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登记表。
(二)报审流程
1.申请开复工项目通过自查后,由建设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开复工申请。
2.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查看现场,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统一报市防控办备案。
3.功能区、乡镇(街道)自行实施的项目,直接由功能区和属地乡镇(街道)审查把关,并报市防控办备案。
四、开复工后管理
(一)强化员工管理。1.做好员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全体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天不少于两次。2.实行封闭式管理,对进入工地人员及车辆一律排查登记并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进入、与工程建设无关人员不得进入。3.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举办现场会、观摩会等人员集聚的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地现场人员集聚和流动。
(二)强化就餐管理。1.有食堂的工地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人员相隔1米以上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没有食堂的工地实行集中供餐(订餐)、独立分餐,不得集中就餐。2.餐具、炊具使用前后应当洗净,按规定进行消毒。3.严禁工地饲养、宰杀动物,保持食品加工、储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制作过程不受污染。4.食堂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保持个人卫生。
(三)强化卫生防护。1.工地每天要进行全面卫生清扫、消毒、通风。2.办公、食堂、宿舍等场所及设备、门把手、施工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定时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3.严格做好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四)强化应急处置。1.加强健康监测工作,发现体温异常者,应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和疫情防控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送定点医院就诊,落实各项管控措施。2.一旦出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停工并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和卫生防疫部门全面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五)强化教育宣传。1.运用多种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员工戴口罩、勤洗手,搞好个人卫生,提高员工防范意识。2.关注员工心理健康,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员工作息,杜绝员工疲劳作业。3.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信息,教育引导员工不转发、不传播任何未经证实的消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五、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落实建设单位责任。建设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对项目的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落实具体防疫责任人,全面部署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具体防控工作。
(二)落实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直接责任,负责项目开复工前的全面排查、开复工准备和开复工后疫情日常防控工作。
(三)落实监理单位责任。监理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疫情防控现场监管责任,协助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项目疫情防控措施,并负责项目监理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承担行业监管责任,指导企业做好开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开复工工地的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工作,做好工地监管巡查工作。每个建设工程都要落实一名具体的监管人员。
(五)落实乡镇(街道)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抓好辖区内建设工程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每个建设工程都要安排一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具体负责。
六、处罚措施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如实填写(把关)复工申报材料,复工后防疫责任落实不力的,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约谈告诫、通报批评、停工整改、失信惩戒、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一律追究法律责任。行业主管部门、属地乡镇(街道)履职不严、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将严肃予以追责问责。
附件:1.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后勤保障人员返瑞申请表
2.建设项目开复工申报表
3.返瑞人员汇总表
4.返瑞人员个人健康申报表
5.疫情防控承诺书
6.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
7.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8.建设工程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登记表
附件5
防疫承诺书(供参考)
XXX:
我司XXX项目在开复工期间确保满足:
1.返工员工全部来自疫情低风险和较低风险地区,并且为非集中隔离及居家医学观察人员,返岗后我司将每日对员工进行至少两次体温检测记录;
2.工区内无居家隔离对象;
3.开复工前对所有工人进行体温测量,建立开复工员工信息登记报表(一人一表),无发热、咳嗽、咽痛等异常情况;
4.设立单一出入口,进出人员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设立身体状况异常员工临时隔离观察场地,并制定临时隔离观察相关制度和措施,发现有发热体温的员工第一时间报告并按规定进行医治;
6.积极筹备防疫人防技防物资,配备医学防护口罩、体温测量仪等防护用品;
7.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制定企业应对疫情的应急预案、防控措施和复工方案,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防控领导小组,并对员工进行疫情防控培训;
8.员工底数清晰,对人员变动情况、员工体温测量、消毒等情况做好记录,一日一报告;
9.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能在现场负责防疫工作。
我司将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做好企业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企业在复工期间如有出现不能满足上述承诺内容或违反其他疫情防控等相关规定的,由企业承担责任。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20年 月 日
附件6
《工地疫情防控专项方案》(供参考)
一、开复工计划时间
项目计划于2020年 月 日开工(复工)。
二、员工疫情防控措施
1.专人负责让所有员工签订责任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括近14天内有无流行病学史(湖北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或其他地区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有无出现过发热、咳嗽、感冒等不适症状,所述不实将给予的惩罚(如扣除工资)等内容。
2.专人负责通过电话、“三返”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填报等方式对全体员工情况开展排摸,专人负责对排摸出的湖北籍及其他应劝返人员的劝返工作,另设专人对劝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电话核实,确保所有应劝返人员承诺在获得返回通知前不返回温州;明确招工负责人,负责确保不新录入近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发热、咳嗽、感冒等不适症状的人员;明确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工地防疫工作措施
1.明确专人负责组织从业人员的疫情防范教育,在人员上岗前进行卫生防疫安全交底,防疫交底应当与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教育培训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开展,劝导工地上的工人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人流密集场所活动。
2.明确专人负责工地开复工后的消毒杀菌工作,明确消杀方案,对宿舍、食堂、厕所等重点部位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对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确保每天至少一次消杀,制作消杀登记表,在对应位置放置。
3.明确专人负责工地人员用餐工作,明确用餐机制,要积极采用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员工集体用餐,可采取分时段进餐、就餐时相隔1米以上、送餐到各单位等方式减少人员聚集。
4.明确工地出入口设置,非必要出入口全部关闭,保留的出入口明确专人负责出入工地的人员、车辆排查登记,确保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地,并对所有进入工地人员一律测量体温,发烧、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工地。
5.明确专人负责工地宿舍的改造管理,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小于0.9m,人均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6人,宿舍内严禁使用通铺。
6.明确专人负责宿舍区进场实名登记,严格防止工地外人员入住。
7.明确专人负责分发个人防护用品并对工地内所有人员的体温监测每天应不少于两次同时进行健康询问,凡有发热及咳嗽等症状的,应阻止其进入工作场所,并根据应急预案内容采取对应措施。
8.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实名制信息管理,保证工人考勤和实名录入设备正常运转。
9.明确专人负责垃圾储运、污水处理、沟渠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严禁垃圾偷倒乱倒现象。
10.明确专人对工地内的其他情况开展日常巡查,督促现场各类人员按要求佩戴口罩、勤洗手,禁止工地区域饲养、宰杀动物行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对各类禁止行为明确惩戒办法。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的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分工;配备专职卫生员。
2.物资保障。明确防疫和应急物资的采购和分配计划及负责人。
3.信息报送。明确专人报送和接收疫情防控信息;明确属地疫情防控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编制时间:2020年 月 日
附件7
《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供参考)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扩散,采取科学有力的防控措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精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成立工地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
| 1
|
| 组长
|
| 项目经理
| 2
|
| 副组长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3
|
| 组员
|
| 卫生员
| 4
|
| 组员
|
| 安全员
| 5
|
| 组员
|
| 质检员
| 6
|
| 组员
|
| 施工员
| 7
|
| 组员
|
| 材料员
| 8
|
| 组员
|
| 资料员
| 9
|
| 组员
|
| 班组长
| 组长职责:适时启动应急预案,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职责分工,安排组员做好各项防范措施,监督组员日常防范工作情况;负责对外沟通协调。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疫情防控组织指挥工作,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区,用于需临时隔离观察的人员集中单间生活居住;负责日常对应急预案的宣传与培训工作;负责应急所需设备和配置的日常储备和启用工作。
组员职责:负责安排协助疑似病例、身体出现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及相关密切接触者进入临时隔离观察区进行隔离。
组员职责:负责在预案启动时对工地各出入口进行把控,防止人员擅自出入。
组员职责:负责对被隔离人员待过的相关场所进行消杀。
组员职责:负责预案启动时对工地内其他人员进行疏导,安置。
组员职责:负责引导救护车、相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
三、应急措施
1.发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人员,立即安排其进入临时隔离观察区进行隔离观察,根据观察情况安排送医就诊或报告相关部门。
2.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组、部门或寝室,采取隔离措施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对工地进行暂时性关闭,所有人员不得进出工地;立即报告相关部门联系人,并按要求采取下一步防控隔离措施,配合把病人送到当地医院或卫生防疫部门进行隔离治疗。
3.发现身体异常人员后,立即对疫点进行彻底消毒。在对疫区消毒的同时要注意自身的安全,佩戴好防护工具;对身体异常人员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4.通过广播、宣传栏等迅速向全体员工公布疫情情况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员工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稳定员工的情绪,树立战胜疫情的信念。
5.开展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预案启动时能够高效执行,全体员工能够积极配合。
6.对发生疫情的原因进行调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四、应急所需设备和配置
应急救援车一台,防护服、护目镜三套等。
五、疫情防控属地应急联系电话:120
苍南县
一- 问答时间 -我是苍南县内一家工业企业,什么时候能够复工?
答复:根据《关于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实施方案》(苍防办〔2020〕第40号),2月17日24时之前,除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不得复工;2月17日24时之后,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下,对列入“白名单”的企业优先支持复工;2月22日24时之后,其他企业按照企业管理水平、疫情防控能力依次复工。对于以湖北等重点地区员工为主的企业以及疫情防控风险无法保证的企业一律无条件暂停复工,具体的复工时间视县级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二
- 问答时间 -我的企业是2019年新上规企业,是不是在“白名单”范围内?
答复:是的。重点企业“白名单”主要包括以下企业:1.上市企业、雄鹰型培育企业、市领军型企业、市高成长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规模以上“亩均论英雄”A、B类企业、年度小升规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限上批零商贸企业;3.房开、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4.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建筑企业、重点农业生产企业等其它行业重点企业。
三
- 问答时间 -列入“白名单”的企业,就可以复工吗?
答复:列入“白名单”的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员工以本地和外地未离苍员工为主,无来自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的员工,且厂区能够进行封闭管理的非劳动密集型企业。同时做到疫情防疫措施落实到位,即“七到位”:1.主体责任落实到位;2.防控机构组建到位;3.复工方案制定到位;4.员工信息排摸到位;5.防控物资准备到位;6.场所防疫消杀到位;7.安全生产保障到位。经乡镇(平台)部门联审,县政府备案同意后,方可复工。
四
- 问答时间 -我的企业如果符合复工条件,要向谁申请?需要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答复:企业应于开复工前2天,向所在乡镇(平台)提出复工申请,提供企业复工备案表(必备)、企业复工防控方案(必备)、承诺书(必备)、返岗员工表(必备)、返岗人员健康申报表(必备)、企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必备)、企业食堂防控措施、企业宿舍防控措施、复工返苍人员登记备案表、管控人员清单等材料,经乡镇(平台)初审、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备案同意后方可开工。《苍南县企业复工操作手册》可到苍南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下载(http://xxgk.cncn.gov.cn/art/2020/2/15/art_1440565_41918345.html)。《苍南县企业复工直通车》已向社会公布,可以向乡镇(平台)受理科室咨询、索取材料范本。县驻企员也会帮助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备案工作。
五- 问答时间 -企业要复工复产,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缺乏,怎么办?
答复: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厂区环境卫生消杀,确保企业安全顺利有序复工复产,县经信局与苍南蓝天救援队合作,由蓝天救援队为全县工业企业免费提供两次厂区消杀作业服务,有需要的企业可直接与之联系,其他防疫物资需要企业自行筹备,有关部门会尽力提供相关帮助。
六
- 问答时间 -企业的高管和技术骨干需从外地回来上班,怎么办?
答复:由于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提倡企业主要利用本地员工(包括年内未返留苍的员工)进行复工生产。来自重点疫区、省内风险地区的人员应以劝返为主。企业高管和技术人员确需回苍的,需要在申请复工的同时,将员工名单报主管部门备案,同时依据卫生部门发布的不同风险等级,按员工来源地实行分类管控。乘公共交通工具返苍,若员工来自省外地区、省内高风险地区的,要集中隔离14日;来自省内较高、中风险地区的,要集中隔离7日;来自省内较低、低风险地区的,要居家隔离7日。员工自驾或企业包车回苍,若员工来自省外重点疫区、省内高风险地区的,要集中隔离14日;来自省外其它地区、省内较高、中风险地区的,要居家隔离7日;来自省内较低、低风险地区的,可免隔离,但要连续7日向所在社区上报体温情况。所有返苍人员都要遵守属地乡镇的管控措施,服从居住地小区的管理。
七
- 问答时间 -我的企业有一名从贵州返苍的员工,应该如何处置?
答复:首先在申请复工时将这名员工的信息附后一并报乡镇(平台)备案。如果该员工乘公共交通返苍的,企业要安排人员到交通管控点接人,并直接送至乡镇(平台)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如果企业有独立的职工宿舍,确实具备集中隔离条件的,经乡镇(平台)同意,也可以在职工宿舍集中隔离。员工集中隔离所需费用,均由企业承担。如果员工自驾返苍的,应居家隔离7天,要跟乡镇(社区)签订承诺书,并将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暂存乡镇(社区)保管。提倡员工自驾返苍或由企业统一包车接工。
八
- 问答时间 -企业复工后如何做好防控措施,让我们这些返工人员安心上班?
答复:我县要求企业复工后,强化多方面卫生防控管理。如严格落实体温监测工作,所有到岗职工每天体温检测早中晚三次;做好厂区、办公室和车辆等工作场所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场所定期消毒;食堂和宿舍由于人员密集,作为重点区域管控,要制定更加详尽、完备的防控措施;暂停集体早会、培训等集聚性活动,督促职工日常佩戴口罩,减少外出,宣导卫生礼仪;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及赴重点疫区的商务出差等活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视频和电话会议,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谢绝外部供应商、客户来访。
九
- 问答时间 -我是在苍南企业上班的外来务工人员,现在因为疫情而无法回去上班,企业复工后会不会辞退我?
答复: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的意见》,凡是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随意解除职工劳动合同。
十- 问答时间 -我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无法生产,有没有什么政策帮助我们减轻压力?
答复:为支持企业复工,县里出台了关于支持民营企业渡过难关的20条惠企政策,包括强化企业要素支持、税费支持、金融信贷支持、就业稳岗支持、外贸流通支持、助企帮扶支持等。受疫情防控直接影响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2020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应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确定。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以依法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至5%,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龙港市
文成县
企业主
面对疫情,请问文成企业何时复工?复工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企业员工如何返岗?......
别急,我县已出台《关于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及企业复工操作手册,听小布为诸位细细解读!
小布
提问
Qustions&
解答
Answers
Q
企业何时能够复工?
1
2月17日24时前,“四类”重点企业可立即复工。
“四类”企业指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生产企业、转产企业和配套企业。
2
2月17日24时后,“白名单”企业优先复工。
1.以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文员工为主、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的企业,优先全面复工。
2.基本达到上述条件的以下两类企业可以优先部分复工。
(1)重点出口企业、上市企业、雄鹰型培育企业、领军型企业、高成长型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冠军培育企业、省级及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企业、“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重点商贸企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重点建筑企业和重点工程、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其它行业重点企业,具体清单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
2月22日24时之后,其它企业有序复工。
其余企业按照管理水平、疫情防控能力有序复工。
A
Q
企业复工如何核准?
标准流程
- 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以上企业、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程,经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乡镇初审后,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核准。
- 其余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联合乡镇核准。核准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工作日。
申报方式
通过“温州企业防疫监测与复工申报系统”进行线上申报、核准。(该系统正在完善,正式发布前通过线下进行申报、核准。)
1.手机端:http://wzjxjgyfy.wenzhou.gov.cn:8090/epi
2.电脑端:http://wzjxjgyfy.wenzhou.gov.cn:8090/epiadmin
3.关注公众号“温州民营经济发布”
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时要提供复工申报表、复工防控方案、承诺书和拟返岗员工表(见附件1、2、3、4)等相关材料。
企业复工前,企业要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对返工人员实行闭环管理,按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负责全程监督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前准备工作。
企业复工后,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定期检查企业复工方案和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的企业责令立即停产整改(见附件5)。
A
Q
企业复工如何管理?
01
强化人员管理
企业要做好职工每日健康监测。指定专人落实每日对所有职工进行体温监测登记,一天不少于三次。企业要做好职工上下班途中管理。对职工上班工作场所、厂区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访客管理,所有出入人员必须戴口罩,体温异常者未经检查排除感染不得进入。要求职工固定上下班路线,途中佩戴口罩并尽量减少在外时间。提倡单人自驾,有条件的企业提供班车接送服务并做好消毒。企业要做好职工上岗安排。在疫情解除前,企业原则上不招录新职工。如必须招聘,一律不得到疫情重点地区开展招聘活动,一律不得从疫情重点地区新招聘职工,在其他地区招聘新职工必须严格审查。企业要减少人员外派出差,不得安排职工到疫情重点地区出差,也不能接受重点疫区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人员来访,企业要严格按照隔离医学观察办法先实施医学观察,待观察解除后,方可进入。
02
强化就餐管理
有食堂的企业集中供餐、独立分餐,并尽量分批错时用餐;没有食堂的企业集中订餐、独立分餐。企业应确保职工就餐时距离保持1米以上,禁止聚集用餐。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应当洗净、消毒,保持清洁,确保卫生。企业要保持食堂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环境整洁,确保食材及制作过程不受污染。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见附件6)。
03
强化卫生防护
企业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全面通风,尽量开窗增加通风换气次数。安装有机械通风设施或使用空气调节的工作场所,要加强机械通风量或空调新风量,暂停使用中央空调。厂区内所有垃圾分类处置,严格按照卫生部门要求规范处置。企业要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生产车间、办公室、食堂、宿舍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电梯、卫生间、地面等公共部位均要定期消毒到位,每天不少于2次(见附件7)。
04
强化教育宣传
企业要密切关注职工的心理健康和心理卫生,加强防控知识宣传,消除和减少疫情带来的感染恐慌及心理伤害,避免极端事件的发生,教育引导职工不信谣、不传谣。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合理安排作息,倡导职工适当、适度活动,提高身体免疫能力。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网络办公或远程办公。疫情期间,企业一律暂停召开职工大会、开展集中培训等人员密集聚集的相关活动。企业要教育职工不到人员密集场所活动,不走亲访友和聚餐,乘坐公共交通时应佩戴口罩。
05
强化应急预案
企业要与属地乡镇、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疫情防控联动机制,一旦发现体温异常者(温度超过37.5℃)必须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定点医院就诊排查,对所有密切接触者按规定实施隔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企业要针对重要岗位职工因疫情缺员等突发情况,做好安全生产及环保管理防控预案,因疫情导致重要岗位人员不足,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停工停产。企业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坚决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见附件8)。
06
强化监督管理
企业要加强对内部复工和防疫相关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前的指导和复工后的监管,县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要加强抽检。对防疫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审核把关和监管不严的属地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要严肃追责。
A
Q
企业员工如何返岗?
企业要对拟返岗员工进行“一人一档”健康状况登记,内容包括员工籍贯、前14天本人外出情况、与确诊病人接触情况等流行病学史,每天进行三次体温测量记录,形成员工健康档案(见附件9)。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乡镇根据企业拟返岗员工清单和员工健康档案,对企业员工实行三色管理:
01
红色人员
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原则上进行劝返、不得返文;若必须来文,一律严格实行集中隔离14天。
02
黄色人员
对来自中、低风险区域的员工,按照来前有准备、途中有秩序、来后有制度的要求,结合员工健康档案,返工前了解健康状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有无过去14天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排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情况。对于以上类型黄色人员,原则上要求实施居家隔离14天;但企业员工来自未发现疫情的低风险县(市、区)、或者来文前居家隔离7天以上的健康档案齐全、每日体温测量正常等,且专车来文可适当减少居家隔离天数,但隔离天数不少于7天。
03
绿色人员
对于本地员工和外地未离文员工,过去14天无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排除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史情况,可免除返岗前隔离措施;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重点岗位人员可在复工前提前返岗,确保企业顺利复工。
员工返岗通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对县外员工返文来源地相对集中、具备包车条件的,鼓励采用包车运输。包车返回员工等车前、抵达后均需统一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上(下)车。
A
Q
员工如何自我保护?
01
主动做好自我防护
员工要主动配合专门负责人员,准确登记姓名、电话、近期是否去过疫情严重地区等信息。返岗复工后,主动做好自我防护和消毒工作,密切关注身体是否异常,外出、工作时佩戴防护用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必须佩戴防护口罩,下车后必须及时使用洗手液洗手。
02
自觉接受健康教育
通过官方渠道了解疫情最新情况,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从企业针对疫情防控下达的指令,严禁利用社交媒体传播不实信息,制造恐慌情绪。
03
身体异常及时上报
返岗员工出现发烧、乏力、干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必须主动报告管理层,并配合企业和防疫部门的相关工作,自觉接受隔离和医学观察。
04
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员工进入厂区前,必须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员工饭前便后必须消毒洗手。在各自劳动岗位上,非人与人接触环境,必须佩戴口罩;在频繁接触人员岗位,和集中作业封闭岗位(控制室等)必须佩戴口罩及其他防护用品。门卫、保洁等后勤人员必须每日更换防护用具,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随地吐痰,防护口罩废弃物以及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放入工厂指定的专用有盖医用废弃桶。
05
就餐服从企业规定
员工就餐必须服从企业分餐制或分批次用餐等管控规定;餐厅服务人员岗前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并保留检测记录,统一佩戴手套、医用口罩等防疫物品。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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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复工申报表
附件2 企业复工防控方案
附件3 承诺书
附件4 返岗员工表
附件5 复工企业防疫工作督查记录表
附件6 企业食堂防控措施
附件7 企业宿舍防控措施
附件8 企业新冠肺炎防控应急预案
附件9 企业返岗人员健康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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