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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发布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方案通知,对全区企业复工复产进行具体明确的部署,并发布102家“白名单”企业清单(包括派驻专员),确定派驻20名专员服务企业。通知还发布浙南产业集聚区(经开区)企业复工操作手册。
这20名派驻专员,作为该区深入开展“万名干部进万企”“三服务”活动的一项举措,负责对接街道以及部门办理开复工手续,指导企业做好有序生产和疫情防控,监督企业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制定复工方案、落实厂区防控措施、员工安全排查管控等工作,协调企业在开复工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据悉,该区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实行分类分批、一企一策、专班审核、区街确认、安全可控,认真做到复工前有准备、复工时有备案、复工后有监督。确保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推进企业复工。
该区企业复工复产分类分批具体为:
一是“四类”特殊企业,提前开复工。包括全区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区运行和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生产企业、转产企业和配套企业。
二是“六类”白名单企业,于2月17日24时后优先复工。以本地和外地未离温员工为主,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2018年度“亩均论英雄”C.D类企业除外):
①上市企业及拟上市企业;
②市级领军型工业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
③全区三星级以上企业;
④隐形冠军企业及隐形冠军培育企业;
⑤重点工业出口前三十企业及外贸进出口前十企业;
⑥产值亿元以上高新企业,确定102家作为“白名单”企业。
三是其他规上工业、限上贸易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于2月22日24时之后有序复工。四是其它企业于2月27日24时之后陆续复工。
这次发布的工作方案,明确企业复工核准流程,具体为:建立分级备案制度,在区企业开工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对列入复工清单企业,其中规上工业企业由属地街道进行初审后,报评审专班进行审核;商贸企业由区商务局进行初审,报评审专班进行审核;以上企业审核情况报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通过后方可复工,相关情况报市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其他企业由属地街道备案通过后相关企业方可复工,相关情况报区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筑房地等产业由区住建局等部门牵头参照执行。
方案通知要求该区企业在复工前做到七到位:
- 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 防控机构组建到位。
- 复工方案制定到位。
- 员工信息排摸到位。
- 防控物资准备到位。
- 场所防疫消杀到位。
- 安全生产保障到位。
还规定对企业返温员工实行“三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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