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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多方沟通协调,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涉及公共事业运行企业申办了车辆通行证,保障了疫情期间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平稳、安全。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1月31日晚,我市升级推出防控疫情“25条”紧急举措,涉及人员管控、交通管控、生活必须场所管控和复工复产防控等各个方面。由于高速和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等各级公路管控,我市64家城镇燃气企业的气源内运和洞头小门岛石化基地的气源外运受阻,市区4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生产药剂内运和干化污泥外运也受阻,全市城镇燃气供应和污水处置运行纷纷告急。得知情况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报告,经过多方沟通、协调,并报请市防控办审核同意,经公安、卫生部门对车辆和人员审查后,最终为各急需的城镇燃气、污水和污泥处置企业申办了浙江省和温州市的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截止2月9日,总共办理通行证190 个,涉及化石油气和液化天然气槽罐车、危险品货车、巡检抢修车以及污水药剂运输槽罐车等。另外,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协调属地防控办,开具了160份辖区内瓶装燃气中转配送和管道燃气巡检抢修车辆通行证明。 已能基本满足全市燃气供应和市区污水处置运行需求。
后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实时掌握动态,继续做好自来水厂药剂和巡检抢修车辆、桥隧和路灯巡检抢修车辆等城市基础运行和民生供应的通行保障,维护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平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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