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0
4
嫩笋
案件一:2月6日上午,洞头区北岙街道居民赵某某、叶某某夫妻俩,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我区关于“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出门采购生活物资”的疫情管控决定、命令,造成不良影响。赵某某、叶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于2月6日被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案件二:2月6日下午,洞头区北岙街道居民方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疫情防治管控的决定、命令,在疫情检测点不接受检测及登记。方某某因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2月6日被区公安分局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抗击疫情,人人有责。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市民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自觉配合卫生、公安等防疫部门的工作,遵守法律法规,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5-1-21 04:48 , Processed in 0.165749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