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但不配合民警执法,反而极力阻挠反抗,导致三名警务人员受伤。1月18日晚上,苍南县灵溪镇男子许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行政拘留9日。
1月17日晚9时20分许,许某(男,25岁,苍南县灵溪镇人)酒后因琐事与人发生纠纷。接报后,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的值班民警立即带领两名辅警赶赴现场处置。当民警在现场依法对违法嫌疑人许某进行口头传唤时,不曾料到许某耍起了酒疯,不但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还负隅顽抗,将三名警务人员打伤。在后续增援警力到达后,才将其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
无独偶有,1月16日晚,李某、陈某、郭某、林某等四人在灵溪镇一KTV内唱歌过程中,以服务不佳为由,殴打场所内的服务员,并毁坏场所内的物品。苍南县公安局灵溪中心派出所三名警务人员在处置时,违法嫌疑人李某发起酒疯,拒不配合执法,将三名警务人员打伤。
目前,许某和李某因阻碍执行职务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陈某、郭某、林某等人则因寻衅滋事被拘留。
警方提醒,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任何阻碍执法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刑事责任。2019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公安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治、绝不姑息的决心和态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