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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清市公安局象阳派出所民警正在调查一起网络赌博案,令民警意外的是,1月10日晚上8时许,正当该所副所长郑亦白调查嫌犯手机时,嫌犯手机微信突然被他人登陆,企图毁灭证据。
这事情的缘由还要从10日下午说起。当天下午4时许,经过前期线索经营和研判,郑亦白带队在某汽车美容店内抓获一名涉嫌在网络上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孙某(男,25岁,乐清人),孙某随后被带回所内展开进一步调查。
晚上6时许,正当亦白梳理全案证据时,突然发现孙某手机上登陆的微信显示在另一设备登陆。“微信上有大量与本案相关的证据,肯定是有人想要做手脚。”郑亦白马上意识到事情的异样,立即对孙某进行审讯。“这个微信号是我和我妻子共用的,微信绑定的也是她的手机号。”孙某供述道。
于是,郑亦白第一时间联系上了孙某的妻子万某,让她把微信登陆的验证码发过来。“万某刚开始是答应的,但是过了好几分钟也没有把验证码发过来,于是我们立即再次拨通万某的电话,而电话却再也无法接通。我们当时就觉得万某很有可能在替孙某删除手机上的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于是立即对万某的轨迹进行研判。”郑亦白说。
随后,象阳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分头开展工作,郑亦白率先到达万某家中,发现家中只有其公公一人。于是,郑亦白接过她公公的手机再次尝试联系万某,谁知电话那头的万某竟叫嚣道:“我不会把手机交给你们的,你们有本事来抓我啊!”
1月11日上午10点时许,经过一夜的蹲守,郑亦白成功带队将从外归来的万某抓获,并在万某同事家搜出了藏匿的手机。
经审讯,万某(26岁,女,乐清人)对自己意图毁灭证据的行为供认不讳。“我以为这事情不严重的,我怕被你们抓到,就一直躲在同事家里。”万某被抓后,后悔不已。
目前,万某和孙某分别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和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明知他人可能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绝对不能帮助他人毁灭证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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