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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假烟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近日福建籍男子邱某、谢某为了赚取800元的运输费用,铤而走险,在明知运输假烟的情况下仍然帮他人送货,钱没赚到手不说,自己还进了看守所。今年1月8日,泰顺县公安局依法对该二人提请泰顺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邱某从事货物运输已有多年,去年12月中旬,邱某的老乡林某找到他,让他帮忙从福建省云霄县运输一批假烟到浙江临海,报酬是800元,且租车费、油费、过路费等费用均由林某承担。平时运输一趟长途也就赚个3、4百元,一下就可以赚到800元,这让急需用钱的邱某心动了。12月23日,邱某来到漳州市芗城区一家二手车租赁公司,以每天200元租金的价格租赁了一辆内部空间较大的商务轿车,并按照林某的要求,将轿车的后座全部拆除以便装更多的货物。
“选择空间较大的轿车,然后将后座拆掉都是为了能装下更多的假烟,像这种商务轿车,路上遇到相关部门检查的可能性比较低。”在审讯室内的邱某说道。
准备好了车辆,邱某便根据林某的指示到附近的车站接上同为老乡的谢某,随后二人一同前往云霄县一民房进行装货。根据谢某的陈述,刚开始他并不知道运输的货物是假烟,直到装货的时候才知道,不过同样急需用钱的他,虽然有点害怕,还是硬着头皮把“活”给接下来了。装完货后,二人便从云霄县出发前往临海,谁知当车辆开到泰顺县S331月湖路段时,被泰顺县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给查获。工作人员从二人车内一共查获白沙和天下香烟825条,后经鉴定,这批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货值合计82.5万元。
随后,泰顺县烟草专卖局将该案件移交至泰顺县公安局办理。
经审讯,邱某、谢某二人对在明知运输的是假烟的情况下仍帮他人运输的行为供认不讳。去年12月24日,邱某、谢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泰顺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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