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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房地产便成为了温州的“IP”!
温州楼市作为曾经国内的佼佼者,在经历了大起大落的趋势下,不仅为国内城市的调控积累了经验,同时也在国内房地产行业长期健康发展的有效机制上,起到了借鉴作用。
201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第一条: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定、排队、发放VIP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性质的费用。
同年4月份,温州市人民政府为完善商品房公开销售制度,便出台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第十条意见中指出,开盘之前,开发企业不得采取预订,预购等变相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以将押金,诚信金等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指定的预购房人本人以外的账户。
从中央到地方的明文规定,不仅让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越来越规范,也让整个销售流程更加透明化,更是保障了温州市购房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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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温州在执行预收款监管制度上面,愈加的明确和标准。更有效的维护了近几年来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了房地产健康良性发展。
可以说温州楼市的稳定发展,离不开省住建厅、市住建局等单位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这方面的铁面无私。
只是监管再严,在房企想要快速回笼资金的驱使下,不免还存在着漏网之鱼。前段时间,永嘉世茂中心资金监管的问题可是闹的满城风雨。
即便在这样严管的环境下,烟枪在走访部分楼盘的时候。偶然发现市区一即将开盘的楼盘涉嫌未开盘(未领预售证),变相要求预购房者将所谓的购房意向金转入开发商指定的收款账户。
据温州房管局显示,龙湖天钜(备案名:天钜澜庭)于2020年1月11日开盘,首期推出250套房源。然而在开盘前,要求购房者以诚意金的名义提前将钱打到温州龙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1203227009200078131),其中高层是10万元人民币意向金,洋房是20万元人民币意向金。
为确认事情真相,烟枪又以购房者的名义向龙湖天钜电话确认此事。下面是询问的部分录音,为方便观看,烟枪将其制作成了视频。
龙湖天钜售楼人员明确告知,如果要参加该楼盘的开盘选房活动,必须要按照他们的要求将意向金转入龙湖天钜的收款账户,才能参加选房活动。
要知道,《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中明文指出:在开盘之前,不得将押金、诚信金等存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其指定的预购房人本人以外的账户。
这样的规定犹如悬在房开公司头上的一把刀!
龙湖这样的行为,试问是否涉嫌违反了《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相关规定。
据售楼处工作人员所说,本次龙湖天钜的缴纳意向金的客户近400组。让我们深思的是,这近400组购房者,按照折中来算,每组若是收取15万元的诚意金,竟然高达约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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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作为房地产排行榜2019年潜力榜TOP100的第八名,硬核实力毋庸置疑。而且在园林设计上可以算的上业内标杆,资本逐利的时代,标杆企业就可以这样任意妄为吗?
行业的“优等生”为何没起到带头作用,后续追赶上来的房开公司层出不穷,未来的路该如何走,本就需要龙湖这样强大的房企做表率,市场才能健康稳定发展!难道这种涉嫌违规的“骚操作”就是龙湖的行业担当。
执行预收款监管制度的政策法规,早在2010年便已经发布,历经九年,行业越来越规范。龙湖作为标杆企业,怎会不知道!若是不知道,有何理由做企业?若是知道,这样的明知故犯, 更是践踏法律!
政策法规本就是来约束企业,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难道在温州: 那些自认为“牛逼的开发商”就可以对政策法规视若无睹? 就可以肆意践踏? 所谓的政策法规就只是给百姓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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