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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运明日开启,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这些政策变化请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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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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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9 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月10日,2020年春运工作将正式开启,我市也将迎来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的首次春运大考。据省交通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进出口流量将突破7000万辆,同比增加5%。其中春节黄金周7天。全省高速公路车流量将达到1574万辆次,较去年1453万辆次增加8.3%。



为此,广大司乘人员可注意以下事项:1. 高速公路ETC出行将更加便捷,建议在正规渠道购买并按使用要求安装ETC设备;2. 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已全面实施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货车需先称重再上高速,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不得上高速;3. 享受绿色通道、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优惠政策的货车,可提前4小时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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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还有这些政策变化需要注意:

1关于收费方式调整

1.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通行费收费方式会发生哪些变化?取消省界收费站后,ETC车辆继续使用ETC专用通道,在入口和出口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人工交费车辆在入口收费站领取带有路径记录功能的CPC通行卡,在出口收费站交回,并一次性交纳全程通行费。


2. 对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如何实现精确计费?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后,ETC车辆按途经ETC门架的应收金额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分”。


MTC车辆根据途径ETC门架的应收金额之和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实施收费,在出口混合车道或人工收费车道人工交费时,交易金额按照“四舍五入”规则取整到“元”。


3. 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客车通行费增加?


正常情况下不会。客车收费标准维持现行标准不变,并且在此次改革中将8座、9座小型客车由原2类客车降为1类客车,反而会减少通行费支出。


但由于新的计费系统是以车辆通行的实际路径进行计费,与原来的按照最短路径收费相比,少部分车辆的应交通行费额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也符合依法公平交费的原则。


4. 调整计费方式会不会导致货车应交通行费增加?


此次改革中,货车计费方式发生较大变化,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并将进行新旧计费方式的平稳过渡,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确保同一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不大于计重收费时的费额。


对于空载车辆,费额可能会出现增加,建议相关企业加强运输组织,通过提高实载率,享受计费方式调整的政策红利。


2关于货车计费方式调整

1. 为什么要将货车计重收费改为按车(轴)型收费,何时正式实施?


我国高速公路对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主要目的是通过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和“大吨小标”。但由于计重收费需要停车称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货车通行效率。将货车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调整为按车(轴)型收费,有利于货车使用ETC,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促进物流业提速增效。货车按车(轴)型收费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2. 货车通行费收费车型标准如何分类?


货车的通行费车型分类根据其总轴数(含悬浮轴)、车长和总质量等因素进行确定。其中,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的两轴货车为1类,车长不小于6米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吨的两轴货车为2类,三轴货车为3类,四轴货车为4类,五轴货车列车为5类,六轴货车列车为6类。超过六轴的货车,根据车辆总轴数,按照超限运输车辆执行。


专项作业车将按照车辆总轴数及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进行分类。增加了专项作业车大类,解决了专项作业车没有统一收费规则的问题。

3关于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

1. 高速公路入口如何识别货车超载超限?


自2019年12月16日起,全国高速公路已全面实施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称重检测数据与高速公路收费发卡系统互联互通,经确认为合法车辆的,收费系统将自动抬杆放行;经确认为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收费系统将禁止发卡和抬杆,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



2. 货车进入高速公路需注意什么?


入口称重分两种形式,对秤台设置在收费站入口车道的,在进入收费广场时有车道指示标志进行指引,货车需靠右行驶,进入称重车道,接受不停车检测。
对秤台设置在收费站广场或进入高速公路匝道处的,在进入称重车道前有车道指示标志,货车需主动进入称重台,接受不停车检测。

3. ETC货车进入高速公路也需要进行不停车检测吗?


需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对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车,实行“货车必检、超限禁入”。

4关于预约通行

1. 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车辆,能否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


其中,对运输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的车辆,设置了半年过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前,这些运输车辆未安装ETC车载装置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后符合条件的,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过渡期结束后,运输鲜活农产品、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和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通过安装ETC车载装置并预约通行的方式,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2. 如何进行预约通行?


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的驾驶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在车辆驶入高速公路前4小时,可通过“中国ETC服务小程序”进行网络预约,也可在收费站入口指定车道进行车道预约通行登记。


对未提前预约的鲜活农产品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运输车辆,仍然可以通行高速公路,但会被按普通车辆统一扣费,在出口申请查验并符合条件的,按期办理退费。


未安装ETC车辆、以及已安装ETC车载装置但在入口收费站未使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领取CPC卡或纸质通行券通行车辆,不再享受免费通行政策。因收费系统故障,导致安装ETC车载装置只能领取纸质通行券通行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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