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12月31日上午,全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暨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宣布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总额预算和DRGs点数付费,同时全面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这意味着,结合县域医共体的基层带动效应,我市住院服务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改革开始进入实质性落地阶段。
为从根本上消除医院依赖项目资源消耗获利的冲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共同推出该项改革措施,范围覆盖开展住院服务的161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同时,实行住院统筹基金“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分担”的责任共担机制,确保将百姓住院自费比例下降。
据了解,DRGs点数付算方式,根据诊断病种的分组进行定价,打包收费。根据工作实施细则内容,该项工作将紧扣3个“10%”进行,一是医保基金支出增长率不突破10%;二是合理拉开统筹区域内外、不同的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相邻等级的原则上不低于10%;三是参保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办理转诊手续的,自行前往统筹区域外的医疗机构就诊的,应提高个人的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新闻+
什么是DRGs点数法?
不同于医保现行对医院按项目付费的结算办法,DRGs点数法是按照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因素,先把疾病分为若干组,然后根据历史数据设定每组的点数,医院每收治一个病人就能得到相应点数,每一个点数的价值(即点值)是根据医保基金年度支出总额除以本统筹区所有医院的总点数得出的,年底医保部门根据各家医院得到的总点数乘以点值,计算得出每个医院实际应得费用。就相当于以前生产队计工分,“医保定工分、医院挣工分”。
DRGs点数付费施行后,将对大家看病结算带来什么便利,又有什么影响?
点击下方链接来了解一下吧↓↓↓
@温州人 与你的医保住院费用有关!浙江新出台一份暂行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