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21418|回复: 0

平阳县里通报!有校长、董事长…

[复制链接]

5

主题

0

回帖

3

积分

嫩笋

积分
3
发表于 2020-1-1 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为切实抓好元旦、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财政局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工作人员陈素晓等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娱乐活动及有偿陪侍问题。2019年12月4日晚,陈素晓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黄某邀请,与鳌江镇联南村党支部党员吴昌记等人同行,到某娱乐场所消费并接受有偿陪侍,消费费用由黄某支付。2019年12月,陈素晓受到记过处分,吴昌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鳌江镇前进小学原党支部书记、校长肖云晴,报账员吴匡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肖云晴和吴匡墅通过虚拟4名外聘人员发放工资方式套取学校公用经费共计112500元,其中用于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送礼、违规办公用烟等支出40390元。2019年6月,肖云晴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吴匡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支出款项已全部退缴。
3县育强标准厂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周立正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宴请及向管理服务企业推销红酒等问题。2017年,周立正多次接受管理服务企业宴请,并帮助朋友向其管理服务企业推销红酒。此外,周立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1月,周立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二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不良信息举报(0577)88891703 举报QQ 139703804|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自律管理承诺书|手机版|小黑屋|柒零叁网 ( 浙ICP备08111123号-1 )

GMT+8, 2024-11-23 06:20 , Processed in 0.185013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