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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提出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为此,新华社温州支社社长张和平要我回答以下3个问题。
问:在温州设立民营银行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温州在1984年出现全国第一家经工商登记的私人钱庄(苍南县钱库镇的“方兴钱庄”,工商登记的不止这一家,未登记的更多),在1986年出现全国第一家经工商登记继而领取金融许可证的民营的城市信用社(鹿城区的“鹿城城市信用社”,此后全市出现了几十家类似的城市信用社,1990年代后期被收编为非民营的温州市商业银行即现在的温州银行),表明温州具有全国最好的设立民营银行的民间条件。但在国务院设立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一年多的时间里,温州在设立民营银行的改革上始终未有实质性的突破。可见在中国目前的改革形势下,温州已经不再具有敢于“犯错误”的主要领导(“方兴钱庄”有先后担任钱库镇委书记和苍南县长和县委书记的黄德余的支持,“鹿城城市信用社”有温州市委书记董朝才的支持),以及敢于“犯错误”的有关部门(周小川针对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表示过“允许犯错误”)。由此可见,在没有权力中心明确意思的条件下,局部试验已经难以突破(当年的局部突破因未能进一步向全局推广也最终失败)。
这次国务院明确宣布“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应该说已经为民营银行的设立铺平了道路。
问:如何防范风险?
答:除了作为正规的金融机构应有的防范风险的外部监管之外,就民营银行自身来说,要具有足够的承担风险的能力,包括财产能力和经营能力。要求民营银行“自担风险”理所当然,但没有理由为国有银行提供由政府并最终由纳税人承担风险的特殊条件。
问:让它出生和长大有什么好建议?
让现有的由实力雄厚的企业发起并经营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翻牌为民营银行就是了,如正泰集团和开元集团主发起的小贷公司等。小贷公司若在没有低成本吸收存款的条件下经营良好(现有银行一半以上的存款为月息不到半厘的活期,贷款是月息曾经高达一分以上并以相当于民间借贷中被认为非法的复利形式每月收取利息,存贷利差在1000%以上),有了低成本吸收存款的有利条件,必将如虎添翼,想不发展壮大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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