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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这几天市里在开中共温州市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温州日报》记者潘颖颖临时要我提供一篇配合大会的“专家观点”文章(我当然没有参加会议——连十几年前先后担任温州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和中共温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期间,这种体制内会议也是轮不到我这种与原有制度格格不入的人参加的)。昨天傍晚前匆匆忙忙写了一篇600多字的东西发给她, 却说预留的版面是1000字的,只好我凑一点、她凑一点,凑成这篇近千字的文章。
目前从上而下都在议论“发展实体经济”的话题,《新华网评》甚至推出八评“发展实体经济”的系列专题评论。实体经济当然要发展,但也要注意避免认识上的误区。
首先,民间借贷危机的根源在制度而不是民营企业的不务正业。迄今为止,中国民营企业所能合法、正规进入的领域基本上都是实体经济,而为实体经济服务的不少部门——既有金融等虚拟经济部门,也有资源性产业等实体经济部门——却被国有单位所垄断。这种半市场、半统制的体制,必然造成实体经济企业的高成本、低利润乃至无利润负利润。垄断造成的民营企业投资难、融资难两难并存的局面,难免出现部分民营企业急功近利的投机、冒险倾向。
其次,在民营企业的市场准入受压抑的情况下,多数实体经济部门仍然处于过度进入状态而不存在所谓“空心化”现象。正是产能过剩、供过于求,使得实体经济部门在成本提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无法水涨船高而导致不少企业盈利能力的丧失。只要还能维持,企业一般情况下是不愿承担高昂的机会成本、冒太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轻易放弃原有实业而进入虚拟经济领域的。
再次,民营企业不应该只能以实体经济为归宿(所谓“回归实体经济”)而被虚拟经济拒之于千里之外。美特斯邦威、森马等企业的成功,正是率先进入了既未被国有单位垄断又未受打压的虚拟经营领域。在金融抑制的条件下,实体经济部门的民营企业仍然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借助于民间借贷这种虚拟经济的形式。信用丧失加上债权人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有可能造成民间借贷市场的过度萎缩,那将带来更多民营企业资金链的断裂。同样,不能因为房地产业陷入危机而否定民营企业参与房地产业,尽管笔者历来对某些温州人在房地产市场的 “非理性群体性癫狂”持批评态度。
因此,在实体经济生存环境恶劣的情况下,近期可以通过经济的甚至行政的手段,为实体经济领域的民营企业创造尽可能宽松的发展环境。但从长远来说,只有深化改革,将前后两个“36条”的规定落到实处,真正形成市场准入平等的制度环境,才有可能杜绝产生危机的制度根源。以金融业为例,现有的基本上由国有单位垄断的金融机构,无法满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正常的资金需求。问题不在于人们所说的这些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的企业求助于“高利贷”是否饮鸩止渴,而在于除此之外还有没有出路。因此,要从根本上消除民间借贷的债务危机,有待现有金融机构的改革和正规民营金融机构的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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