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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从借贷双方的关系来看,温州的民间借贷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关系较为密切的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一种是关系相对疏远甚至完全不认识的非亲朋好友之间的借贷;前者一般采取直接借贷的方式,后者较多采取非直接借贷的方式。
亲朋好友之间的直接借贷,由于借贷双方信息对称,借贷关系受到血缘、亲缘、人缘约束,加上温州人欠债还钱的意识相对较强,发生债务危机的概率并不大。这部分私下进行的民间借贷,并不存在所谓“阳光化”的需要。
而超越亲朋好友之间的间接借贷,既缺乏血缘、亲缘、人缘约束,又存在中间环节较多和资金链条较长的问题,从而风险较大同时利率也较高。从温州去年以来发生的民间借贷债务危机来看,出现恶意欠债甚至一开始就属于恶意借款现象的,大都为非亲朋好友之间的间接借贷。
那么,是否可以通过取消非亲朋好友之间的间接借贷以消除民间借贷债务危机呢?按理说,亲朋好友之间直接借贷之外的资金需求,应该由正规的金融机构来满足。问题在于,现有的由国有单位垄断的正规金融机构,无法解决温州民间资金多而投资难、中小企业多而融资难的所谓“两多两难”问题。因此,在间接借贷风险较大却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情况下,通过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这种正规中介机构的形式,使这部分民间借贷“阳光化”、合法化、正规化,既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缓解中小企业多而融资难的问题,又能减少民间间接借贷的风险。同时,这也是温州在民间借贷债务危机条件下金融改革的一项小小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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