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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生意竟被他玩出了“金融创新”?95后小伙以“手机销售+投资理财”为噱头,吸引大批投资者入局。然而,这些看似新颖的营销手段背后,却是一场精心设计的庞氏骗局。
案例详情
2019年至2021年,瞿某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虚构事实,以手机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以销售手机存在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朋友及其他人员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向42名不特定对象非法集资4.2亿元以上,后因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返还的资金达1.6亿元以上。
案件处理
检察官认为,瞿某的行为实际属于“以新还旧”“击鼓传花”式的庞氏骗局,一旦后续无新的投资款项进入就无法偿还所吸收的资金及利润。
永嘉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集资诈骗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件警示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的区别
诈骗罪与集资诈骗罪都是以诈骗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二者有相似之处,也存在不同特点。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集资诈骗罪则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给付回报,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谨防高额回报投资骗局,投资交易有风险,保持理性擦亮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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